數位化圖書館許你一個嶄新未來

記者/陸佩芝

歐洲聯盟將於11月20日啟動「歐洲數位圖書館」(Europeana),其中囊括了上千萬筆的數位資料,包含書籍、電影、圖片、畫作等。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主管新式科技的執行委員芮丁(Vivian Reding)表示,網路與數位化科技將使捷克學生無需前往倫敦就得以瀏覽英國的圖書館,也將讓愛爾蘭藝術愛好者無需在羅浮宮前排隊就能近距離鑑賞蒙娜麗莎。歐洲數位圖書館讓人有幸見聞深藏在我們圖書館、博物館與檔案館內的所有寶藏,並有機會比較迄今散落全球各處的大師作品。


其實早在1987年Lancaster教授發表了「Toward Paperless Information System」一文中提出了「無紙社會」(Paperless society)一詞與概念,在當時就引起相當廣泛的震撼與探討,當時已經點出未來社會中的溝通型態將由印刷形式轉變為無紙化電子化的溝通系統。American Digital Library Federation曾在1998年提出對數位圖書館的定義:「數位圖書館乃是擁有相關資源(包含軟硬體設備、網路、專業人士…等)以執行下列任務的機構:對數位形式的館藏進行挑選、組織、提供使用、解譯、傳播、保持完整性、長期保存等工作,並使這些數位形式的館藏能為特定讀者群快速且經濟地運用。」所謂的數位圖書館已經不僅止於將圖書館內部書籍資料上線供民眾搜尋,而是將整體圖書館搬移到網路上,只要透過網路就有等同到圖書館的感覺。過去圖書館所扮演資訊搜集、提供者的角色,是由使用者親自到圖書館來加以使用,包括:查詢書目、翻閱書籍、借閱圖書…等,數位化及網際網路技術,使圖書館的館藏的資訊流動,不再受到空間的限制,使用者也可直接透過網路線上查詢、閱讀摘要、書籍內容、甚至傳遞全部資訊。


圖書數位化無疑是未來的趨式。根據美國出版商協會(AAP)的調查,美國今年前九個月的書籍銷售量滑落一.五%;反之,電子書的銷售額卻開出紅盤,今年的批發銷售量較去年成長了五五%。法蘭克福書展公布的調查亦指出,四成書籍出版專家認為,二○一八年之前電子書銷售量將超越紙本印刷書。幫助民眾自製書籍的矽谷公司Blurb亦指出,書籍市場與唱片市場一樣,陷入危機,四面楚歌。


在2004年Google就發起把圖書館所有藏書掃描成數位模式供讀者線上閱讀的計畫,與包括哈佛大學牛津大學紐約公共圖書館密西根大學史丹福大學等結盟,將其館藏數位化上網,增加書籍內容使用廣度與深度。預計在2015年之前,打造擁有數百萬書冊的數位圖書館。繼Google之後,雅虎微軟亦分別推出內容聯盟(Open Content Alliance)、MSN書籍搜尋計畫(MSN Book Search)。一個由大學和圖書館組成的國際團體也在2007年實行一名為「百萬圖書計畫」,又名「環球數位圖書館」的計劃,目前已經有150萬本書數位化,而且從一個網站便能閱覽全部書籍。


數位圖書館在實行上最大的困難,除了經費成本、文件標準的統一、耗費時間外,最主要的還是在於版權和著作權的處裡。凡有版權、智慧財產權的資料執行數位化時需先獲得授權。版權一般享有50年,依此規定,如欲將現有的紙本資料轉成數位化,仍有許許多多的資料需先徵求原作者同意,這是棘手的問題。加上網路有容易被複製的風險,如果網路上的智慧財產權不能得到合理的保障,相關的法律不夠完備,則整個資訊的生產及傳播勢必受到極大的影響,數位圖書館將無法順利推動與建立。在2005年美國出版商協會(AAP)、美國作家協會(AG)就曾對Google的數位化圖書計劃提出告訴,最後三方達成共識,Google將與出版商、作家共享電子書販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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