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典藏的美麗與哀愁

記者/蔡逸群

數位典藏被行政院視為是未來的發展重點,希望能藉由它的力量來發展文化,帶動經濟,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數位典藏也不例外,不管從環境面或者從設備面來看,數位典藏還是有一些值得大家思考衡量的問題存在。設備面的問題比較單純;科技的發達帶動了數位典藏的應用與發展,但是同樣也可能變相的成為其發展受限的原因,因為軟體及硬體的升級速度快,現在數位典藏所使用的軟硬體仍然存在有過時作廢的風險。此外,高科技產品的精密與細緻甚至比部分的典藏品更脆弱,使得數位典藏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便利。

此外,文化所涵蓋的領域十分寬廣,各個領域都有他們認為所該加以數位化的典藏,然而考量到典藏數位化的建置費用,保存收藏的價值如何加以判斷便成為主要的問題;即使得以數位化,技術上的運用程度也頗具爭議,該進行到什麼樣的技術程度,才算是數位典藏?也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歐洲學者強調典藏的價值是典藏品本身,因此典藏品的管理方式便比典藏品的儲存技術來得重要,但是美國則希望數位典藏品可以取代原來的典藏品,因此在技術的要求上就比較嚴苛。

數位典藏品的出現雖然為典藏品創造了很大的附加價值,但典藏品的影像被大量複製並且傳佈以後,不但有盜版的疑慮,贗品的仿冒也變的更容易,都可能影響原有典藏品的價值?維護大量數位典藏保存所需的巨額費用也是一個令業界卻步的問題,如何有效降低釋出風險、擴大收益面,是數位典藏推廣加值應用上的關鍵,必須同時考慮到數位內容的保護以及使用者的便利性,一方面以嚴密的保護來促進內容提供者創造好的內容,一方面擴展相當的市場規模來誘使更多創作者投入。如此相輔相成,才能獲得利基。

政府要藉由數位典藏、數位內容發展文化及經濟,幾個環境面的問題應先解決。首先提供產業面足夠的誘因,讓業界與典藏單位應尋求機會作更深入的交流,了解並滿足雙方的需求。其次並配合市場現況,預測未來使用趨勢,建置一個具效率的平台;同時修定相關法律條例,規範數位典藏的使用,及交易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來確保數位典藏的典藏者、加值應用者及使用者三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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