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準確、更有效率的Web2.0行銷

記者/溫深淵

還記得前一陣子懷孕的藝人小S嗎?透過小S懷孕前的超人氣和知名化妝品公司的結合。在去年十月以《小S性感 媽咪日記》為名開站的部落格在短短兩個月內就衝破百萬人次的瀏灠。而具德國血統的奧迪(Audi)汽車也在去年利用部落格為其新發表的車款作宣傳,三個月內在全球共創造出七千萬人次的討論。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雖然表面上這些案例中間沒有直接的相關,但其實他們背後都有一個共通的特點,也就是以Web 2.0為基礎的行銷概念。

早期的網路行銷不外乎是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彈出式視窗、橫幅式廣告等幾種手法。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入口網站將其網頁上的廣告空間待價而沽,等到廣告商上門之後,入口網站再依點選率或是擺放時間的長短來收取費用。這樣的缺點是,廣告商永遠無法知道你所擺放的廣告是不是真的接觸到你的目標客戶,還是只是在茫茫的網海中找尋一兩個真正有需求的消費者。就像是Tim O’Reilly所說的一樣,如果Web 1.0的代表者是Netscape,那Web 2.0的代表就是Google。Google一改以往廣告商尋找消費者的思考模式,而改以消費者自行查詢廣告的思維模式來經營。Google將首頁保持乾淨,但在關鍵字搜尋的時候提供你想要查找資訊的相關廣告,不但確保每一個點選進網站的瀏灠者都是對該資訊有興趣的潛在消費者,也一併解決了消費者對廣告視窗擾人的困擾。而前一陣子Google推出的Google Page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利用免費提供部落格服務的形式,從中蒐集更多消費者的習性,其中的用意就是要為消費者量身訂做一個個人化的Google。

Web 2.0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去中心化。以前的網路媒體是由廣告商透過媒體宣傳商品,訊息流動的方向就像一張單程車票一樣,不但方向固定且訊息回流困難,廣告商與消費者之間的界線也畫分的很清楚,消費者一看就知道這是廣告。但在Web 2.0的概念中,廣告商所要做的不是花大把的金錢作廣告,而是創造一個話題來吸引你的潛在消費者,一但你真的碰觸到他的需求並滿足他,他自然就成了你的最佳代言人,利用它自身的經驗將你的商品資訊分享給和他擁有相同特質的人。他不但是你的消費者,同時也是你的代言人。試想,同一種商品,你會相信網站上的官方說法還是你同部門長官同事的親身體驗,我想答案很明顯會是後者。

但話題行銷也不是沒有風險。在這個資訊流動量龐大的年代,如果你的話題不夠出色且爆紅的速度不夠快,恐怕很快就會和其他的部落格一樣被淹沒在茫茫的網海之中。不過不論網路行銷的樣貌如何演變,個人化及高互動性的中心精神卻是永不會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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