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廣告市場展望

記者/林主榮

隨著台灣行動電話用戶數的增加,行動廣告(Mobile AD)讓廠商更有效接觸消費者,成為行動商務(Mobile Commerce)在資訊應用上的一項應用。據估計,自2003至2005年全球行動廣告市場規模將從40.85億美元成長至164億美元,而行動廣告的互動性、及時性,與著MMS等新科技的運用,將增加其運用上的優勢。

所謂「行動廣告」是指透過簡訊發送平台,將行銷訊息傳遞給網路用戶與行動用戶的宣傳方式,屬於行動商務中「行動資訊服務」中的一種。據研究報告指出,全球行動廣告市場自2000至2005年將有每年317%的平均成長率,2005年將有164億美元的市場規模,並以歐亞為主要的兩大市場。拜行動電話滲透率、以及無線通訊設備功能不斷升級之所賜,行動廣告市場才此呈現倍數成長。而台灣地區挾帶著行動電話市場超過100%以上的滲透率,去年的簡訊市場約有100億台幣,並估計每月將以5%的成長率持續成長。

行動廣告概略可分為以下幾種:品牌塑造廣告、即時訊息通知、折扣券下載、郵件式廣告、連結式廣告、電話回應式廣告(意指瀏覽某則廣告後,按下指定鍵即可與廣告主聯絡)等,可藉此進行品牌互動、關係維繫、銷售提升、折價卷遞送等行銷功能。例如: 海尼根曾在大陸利用簡訊發送訊息成功吸引四千人付費參加舞會,並且其中42%的參與者還利用簡訊報名抽獎活動;此外, 台灣大哥大 中華電信等業者也曾推出電子折價卷供用戶下載。

由於行動廣告以行動電話為媒體,比起傳統廣告更貼近消費者,並且藉由消費者之間相互流傳廣告訊息以及折價券的方式,不僅增加廣告互動性,也讓廣告具有低成本、多點接觸的高效果。如果配合行動定位服務(Mobile Location-Based Service)可得知消費者所在地的特性,能依消費者的活動範圍,在適當時間,將適當資訊提供給消費者。

未來,隨著彩色手機以及MMS服務的普及,網路廣告將可以利用圖片與影像進行呈現,提升消費者對網路廣告的接受度。例如電影片商可以提供院線電影短片供消費者下載、轉發,或者傳送歌曲片段以喚醒消費者的需求,並結合前述的電子折價券,同時達成多項行銷功能。

然而行動廣告有幾項問題需要突破。首先,傳統上推式廣告不請自來的問題仍然存在,容易造成消費者的困擾與不耐煩。另外,目前手機規格功能不一,廣告型式受限於手機功能的不同,使得廣告主在選擇目標族群上難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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