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為新聞付費嗎? 加拿大 FB、IG 已無新聞媒體內容

記者/Silvia Lai

加拿大國會 (Parliament of Canada) 6 月份通過 Online News Act《線上新聞法》,又稱 Bill C-18,該法案內容關於新聞媒體能與大型數位平臺(例如 FacebookInstagramGoogle 等)談判,要求平臺業者為新聞內容付費。不過,該法案遭到 MetaAlphabet 抵制,Meta 於 8 月 1 日表示,即日起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停止為加拿大使用者提供新聞,包含當地新聞媒體和境外媒體的內容及連結。

FacebookInstagram 停止為加拿大使用者提供新聞,包含當地新聞媒體和境外媒體的內容及連結。(圖片來源 / Obi – @pixel7propix on Unsplash

由於大多數閱聽人皆從線上服務平臺獲取新聞資訊,因此加拿大《線上新聞法》是為解決新聞業者廣告收入銳減問題,但平臺業者每年恐需支付約 2.5 億美元(約新台幣 79 億)。為表示抗議,Meta 和 Alphabet 在該法案尚未上路以前,就先採取極端作法,下架加拿大新聞媒體內容。

Meta 表示《線上新聞法》建立在充滿缺陷的前提,因為帶有新聞文章連結的貼文,根本只佔 Facebook 使用者不到 3% 的動態內容,而平臺卻為新聞業者提供點閱率和免費行銷;Alphabet 也聲稱《線上新聞法》使平臺面對無上限的財務責任,並嚴正聲明此舉是支持加拿大新聞業的錯誤方式

然而,針對下架舉動,加拿大文化遺產部 (Department of Canadian Heritage) 部長 Pascale St-Onge 認為此舉不負責任,抨擊平臺業者寧願剝奪使用者取得地方優質新聞,也不願意支付合理報酬給新聞業者;加拿大廣播公司 (Canad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CBC) 也同仇敵愾表示 Meta 濫用市場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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