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因違反資訊安全法 被中國政府處以超過12億美元的罰款

記者/Linus Shih

中國網路監管機關以違反網路安全和數據法為由,對滴滴全球處以超過80億元人民幣(約12億美元)的罰款,結束了對這家乘車服務巨頭長達一年的調查。

中國國家網路訊息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公司違反了國家的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訊息保護法。聲明補充說:「違法違規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除了11.9億美元的罰款外,監管機構還分別對滴滴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長程偉和總裁劉慶處以100萬元人民幣(約14.7萬美元)的個人罰款。

位於北京的滴滴總部。(取自/ CNN )

CAC表示,調查人員發現滴滴存在16項違法行為,包括非法從用戶智慧手機中獲取一些訊息,以及收集有關臉部辨識、年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數據等。就在滴滴於2021年6月30日在華爾街進行44億美元的IPO幾天後,監管機構禁止滴滴進入該國的應用商城,並對其處理客戶數據的方式展開調查。當局指責滴滴違反隱私法並構成網路安全風險。中國當局這樣的行為也被廣泛視為對公司決定在海外而不是在中國上市的懲罰。

監管行動使滴滴成為北京打擊科技公司的典型代表,並從其市值中抹去了數百億美元。這也打擊了滴滴的國內業務,該公司報告稱2021年第三季度虧損47億美元,其收入同期相比下降1.7%。在中國監管機構的壓力下,滴滴在去年12月宣布將啟動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並轉向香港的程序。同年5月,滴滴的股東投票決定授權該公司從紐交所退市。監管機構發佈公告後不久,滴滴全球便在聲明中回應稱:「“真誠地”接受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我們真誠接受這一決定,堅決服從。我們將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自查,積極配合監督,認真完成整改。我們將以此為警示,進一步加強網路空間安全和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人訊息保護,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我們將服務好每一位乘客、司機和合作夥伴,實現安全、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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