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掰掰? Uber宣布與租賃業者合作

記者/劉皓涵

台灣Uber在經歷2月停止營運後的困窘之境後,在4月13號終於宣布回歸市場,以合法的方式與租賃車業者合作,然而這樣的營運模式,將與以往的「素人共享」大相逕庭,甚至成為另外一種租車模式。

前台灣常見的租車營運模式有兩種,其一是消費者向租賃業者承租車輛,而消費者自己為駕駛;另外一種則是租賃公司提供車輛與擁有職業駕照的代理駕駛,供消費者承租。這兩者相同的地方在於,汽車皆由租賃業者提供,只是駕駛不同。而Uber與租賃業者合作,放棄了原有的私家車營運模式,意即駕駛擁有一般小客車駕照將不足以提供載客服務,還必須考取職業駕照,才能駕駛Uber。

此外,Uber公司也不斷強調自己是資訊平台業者,如今回歸市場取消私家車服務,與租賃業者的合作,將全面使用租賃業者的車輛。也就是說,路上將不再有Uber的車輛來回行駛,等待消費者;而是變成消費者從Uber App平台轎車後,再由租賃公司派車輛前往載客,儼然將Uber成為一個轎車平台,與過去強調的車輛共享,似乎無法相提並論。

除此之外,Uber新的營運模式,必須遵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乘客在叫車之前必須提供自己的駕照與身分證字號,搭車時也必須提供身分證件驗明身分;車資部分也不再是按照里程數計算,而是預先在出租單上載明車資,以照單收費方式進行。如此看來Uber失去原本的終端價格控權力,轉而由租賃業者自行訂價。

目前Uber回歸市場後,所提出新的營運模式與轉變,不論是駕駛、車輛到車資計算,似乎都已偏離原本的共享軌道,也改變消費者對Uber的認知。儘管如此,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在記者會中,也不斷強調Uber期待能再次重拾共享精神。

■Uber服務特點強調方便與自主性,卻不再提到共享。(截圖自/Uber)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