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全民運動 共享經濟帶來新趨勢

記者/黃郁翔

電子商務的發展迄今約20餘年,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許多技術開始被運用,從EDI、ERP、RFID、資料庫到近期的NFC、大數據及第三方支付,不過交易仍不外乎B2B、B2C及C2C等幾種模式,但交易方式及顧客關係認定的差別,以及企業的獲利模式皆有所不同,其中新型態的的電商明星,如:UberAirbnb等多屬於C2C模式。

電商B2CC2C 發展道路大不同

一般市面常見的電商交易模式多為B2C(Business to Consumer)及C2C(Consumer to Consumer),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企業在交易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貨物或服務的供應商的不同。以B2C為例,消費者向企業訂貨並付費給企業,企業會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在C2C中,企業就只是提供一個區塊讓消費者之間進行金錢與財物的交易,並擔任維護交易秩序的角色,同時從中收取傭金。

B2C和C2C企業為了成長,發展的道路也大不相同,如亞馬遜(B2C)與eBay(C2C)。亞馬遜原本專營於網路書店,消費者網路購物的需求增加後,不僅增加生鮮及3C等產品,更開始經營實體書店,逐漸轉型為O2O。eBay則是以增加其他支付的方式,增加抽傭以外的收入來源,2002年收購Paypal後,向消費者收取使用Paypal的手續費,而使用Paypal的用戶即享有eBay提供的買賣雙方權益保障。

不只是顧客更是夥伴 新C2C模式將成主流?

eBay除了增加使用Paypal支付、併購其他企業藉此進入海外市場外,其他的創新並不多,依然靠著固有的抽傭方式獲利,強勁的在地企業競爭讓eBay的海外發展並不順遂,例如:擅長節日行銷的中國淘寶、在台灣和日本擁有先行者優勢的雅虎集團,讓eBay在亞洲踢到大鐵板,2012年時更撤出中國,放棄了廣大的中國市場。

eBay、雅虎、淘寶皆是C2C企業的一時之秀,但都是較傳統的C2C模式,單純的媒合供需雙方,而近幾年竄起的C2C新創公司,如:Uber和Airbnb帶來了新一波C2C模式的革命,雖然他們還有些爭議,但也受到許多創投公司的青睞,市值都超越了300億美元,Airbnb更開始獲利。

Uber和Airbnb的成功關鍵不只是單純的媒合平台,而是把服務的供給者當成夥伴,並提供需要的協助,如優惠購車方案及照片的協助拍攝,是以往其他C2C企業較少著墨的部分。這些協助讓企業服務品質提升並受到消費者的歡迎,這種模式也可能成為未來C2C電商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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