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行銷發燒 利用多螢幕拉客行銷

記者/趙惠雯

多螢幕時代來臨,使用者的眼睛不只盯著電視、電腦螢幕看,手機更是寸不離身,造就出有利於參與式行銷發展的條件。使用者不僅隨時隨地都能夠進入業者的行銷遊戲當中,且其買單與否和參與意願的有無,從已成功的案例中已能夠看出些許端倪

經典參與式行銷案例 宣示存在感大戰

曾在台灣引起搶購風潮的知名巧克力零食產品雷神巧克力即是相當典型的參與式行銷典範,以往一項食物產品若依循內容行銷的方式,推薦者應該要極力表達出其美味的程度,但這點對參與式行銷則不一定管用,相反的,推薦者會將重點放在行銷上,宣示自己在這場「遊戲」中的參與度與存在感。

參與式行銷的效果在於,不論使用者的心得文章內對產品是褒是貶,只要有人看到這樣的文章,便可能會被激起「應該也要買來試試」的心理。換言之,行銷的重點不見得全部在於商品的本質,,甚至於當參與者體驗後對商品提出些微負面的意見,還能顯現自己的意見較為特別。而對多數消費者而言,「參與感」是他們在參與式行銷裡,最想得到的體驗。

引發群眾渴望 用人潮創造人潮

上述情況點出參與式行銷的幾個運作重點,如首要之務是必須引起目標群眾的注意。不過最特別的是,參與式行銷並非利用買廣告來做宣傳,而是利用消費者,讓他們成為最好的活廣告。這樣的運作方式與一般實體商店利用排隊人潮吸引更多的顧客上門的行銷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即利用群眾引發其他人對商品的渴望,像滾雪球般達到客源滾滾的目的。

此外,預告活動內容也是參與式行銷的一個操作要點。藉由預先告知的動作,引起消費者注意,一旦消費者表達正面意願,就算並不特別顯著,也能讓後續的行銷作業達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另一方面,儘管商品本質的好與壞,在參與式行銷裡並非首要條件,但這也不代表商品的品質可以完全被忽略,且同樣的方式在不同的產品也不一定能夠達到同樣的效果。但能夠確定的是,參與式行銷已經再次打破既有的行銷模式,在行銷的領域中另闢一個新的戰場。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