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的社群行銷 把B當成C粉絲

特約撰稿/陳緯倫

近一年來我略談了B2B的數位行銷,舉凡官網、關鍵字廣告、SEO,一直強調企業應將數位行銷的層次從C(Customer)提升到B(Business),不只是消費性產品可以做數位行銷,連企業型的大宗採買,都可以透過數位行銷獲得不錯的效果。

如果你是沒作品牌的ODM/OEM,或許不必考慮弄個Facebook粉絲頁,反正產品上也沒有你的商標,購買者也不見得全然了解整個產品的供應鏈,「你是誰」似乎也沒那麼重要。但如果是經營品牌的企業,我還是建議弄個臉書做做宣傳。

每個粉絲都有「自我」與「工作」的兩個面向。粉絲會因為個人的興趣加入粉絲頁,也可能因為工作的關係需要了解市面上的產品而關注某粉絲頁。雖然B的粉絲少,來按讚的應該不如C多,但只要成交一筆,採購金額也是C的好幾倍。

如果說C的社群粉絲是個人,那B的粉絲就是客戶組織。那誰會是你的粉絲呢?有可能是企業裡的採購員或業務員,前者喜歡貨比三家,後者向你買低賣高。同樣也可以依產品區分粉絲來源:比如專門販售企業軟體,基本上你的粉絲應該是RD或MIS,若是會計軟體如ERP系統,粉絲外加會計人員;如果是行政軟體如簽核系統,當然不能錯過人資單位囉!

企業雖然是一個組織,但組織畢竟還是由一群人所構成。把B裡面的員工當成C來看待,唯獨購買時,C是以B的身分採買。說穿了,B跟C也只是一個轉換過程,差別在於,B要的產品供應不像C的多(一般人哪會去買套會計軟體啊!),所以B的粉絲數當然不會比C多,而且粉絲成長速度也不可能一路攀升;B要買的產品交易金額較C大,決策過程也比較長,通常要挑比較久,所以親愛的老闆們,不要用臉書的「集客力」來評論B的粉絲頁廣告效果!我認為經營B的社群沒像C那麼戰戰兢兢,除非產品瑕疵太多,已經引來天怒人怨,否則只要穩穩當當維護客戶關係,B的客戶雖然少,但還不至於像C會激烈到你的臉書上群起狂罵。

總之,經營B的粉絲頁不要覺得麻煩,產品能曝光總是好事一件。想一下,如果你連個曝光也沒有,B裡面的C,他的口袋名單怎麼會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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