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音樂市場大戰 各國極力三振盜版

記者/陳研利


數位音樂,實體唱片的典範移轉


在這個實體唱片已慢慢被網路下載取代的時代,唱片業者在未來也許必須好好把握住數位音樂的市場。而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在這部分似乎還沒找到適合的發展模式。


韓流風,數位音源已成趨勢


近年來,亞洲地區的演藝娛樂皆吹起韓風,一個接著一個的南韓團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令人眼花撩亂。不禁令人思考,難道南韓的消費者均大力支持正版CD?否則,音樂市場怎能發展得如此蓬勃?事實上,南韓實體唱片的銷售量成績並不佳,但觀察其音樂頒獎典禮上,可以發現一獎項為「數位音源本賞」,就是依照歌曲的下載量而頒發的獎項,數位音源也逐漸被視為歌手比拚人氣的要素之一。


不只在台灣,其實南韓長期也受到盜版侵害,盜版音樂的猖獗、非法下載音樂的盛行讓唱片業越來越難經營,唱片公司發行實體CD所獲得的利潤已大不如從前。2009年,南韓反盜版新法實施後,嚴格的實行法令,並盡力阻絕盜版源頭,逼使消費者開始尋求合法下載音樂的管道。


歐美國家,強硬措施逼退盜版


在歐美地區,數位音樂的發展已達成熟。調查顯示,去年美國數位音樂的佔有率約為整體音樂的40%,一年的成長率也達到5%,其中Apple的iTunes成功領導了美國的音樂下載市場。在iTunes下載一首歌要付約一塊美金的費用,歐美消費者也習慣付費使用。在打擊盜版方面各國也不遺餘力,如法國便實行強硬的「三振條款(Three-Strikes Policy 或稱 Graduated Response System)」,切斷盜版慣犯的網路,讓消費者可以正視智財權的重要性。


台灣數位音樂市場契機何在


台灣在2009年通過著作權修正法案以及「三振條款」,所謂的「三振條款」指的是針對網路上轉貼、轉寄、轉錄來進行規範,並且授權給ISP,只要網友被認定有三次侵害著作權的不法行為發生,就可依此條款進行處置,包含被停權、斷線和砍帳號等。雖然台灣已有應對的法律,但卻未能像如南韓等其他國家迅速地找出數位音樂市場的經營之道。或許業者該從根本思考,為什麼消費者不願買帳?


綜觀這些國家的數位音樂發展態勢,我們不難發現消費者的使用觀念是一大影響因素。屏除各國法律的異同之處,若消費者普遍抱持者「免費使用」的觀念,即便反盜版的宣導廣告做得再多,唱片業者走上街頭抗議,還是難以有效杜絕盜版。簡言之,我們需要具有正確觀念的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再教育可能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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