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子書到電子書店─出版商的危機與轉機(上)

特約撰稿/陳緯倫


消失的紙本書 出版商面臨的危機與轉機


自從亞馬遜推出電子書顯示器Kindle之後,「在電子螢幕上看書」比起「在電腦上看電子書檔案」,電子書產業似乎又更前進一步了。進步在於,專為閱讀書籍的載具誕生了,「電子閱讀」更接近閱讀真正的紙本閱讀。但當「電子閱讀」越來越像紙本閱讀,是否也意味,紙本閱讀相關產業也將隨之沒落,逐一易幟為電子閱讀市場?


與其說「對付」,倒不如說為了「因應」網路盛行,網路書店陸續開張大吉,憑藉網路販賣實體書,除了替書店省下實體店面的房租、水電,人事等費用,也在「網路免錢看到飽」情況下,試圖殺出一條血路。畢竟,縱使看書的人依舊在,但能真正收到利潤的店家卻從未增加。如何在突破網路特性「免付費」,依舊是所有書店出版商要面對的問題。


開發電子書閱讀器 增加營利模式


亞馬遜的Kindle出來之後,似乎找到些許營利方式。除了沒有實體店面之外,連實體書都沒有了,甚至還有專門的閱讀載具。面對一個重量不到250公克,能裝上千本書籍的載具,買方賣方不再是買書、賣書、看書等思考邏輯,還有透過載具進行讀者網路心得分享、章節推薦,周而復始的跨國界跨媒體跨型式的互動閱讀之時,早就不是紙本書時代所能達到的。或許新時代賣書的方式,不只是賣書賣載具,還要在閱讀社群間賣互動賣分享,「賣體驗」確實比「賣書」更能增加網路時代的出版利潤。


iPad出來之後,電子書發展又更進一步了。當還是透過個人電腦看電子書時,讀者配合電腦螢幕來閱讀電子書籍,所以閱讀要適應螢幕的大小;Kindle之後,既然標榜電子書閱讀,模擬紙本閱讀,那就是螢幕配合閱讀者;iPad出來之後,平時它就是平板電腦,但要閱讀書籍的時候,它搖身一變就是電子書載具了,這種設計更滿足讀者與非讀者。


於是,賣硬體的蘋果賺走載具的錢,賣書的出版商賺走書錢,但蘋果不甘只賺機子的錢,作家也不願與出版商分一杯羹,於是能耐夠的作家自寫自賣,整個跳過仲介的出版商,直接到蘋果的App StoreiBookstore賣書(寄賣)去了,版稅便非沿襲紙本書時代的10至20%,而是高達70%。看來,出版商要面對的不只是網路盜版,還有這些要賺更多的個體戶作家與載具製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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