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錢還是賺錢 誰要買單手機廣告

特約撰稿/張振忠


繼網路廣告之後,隨著手機功能越來越多元及頻寬的增加,手機所能展現之動態效果已逐漸成熟,同時手機也是現代人不可或缺之隨身工具,人手一機早已是希鬆平常,因此透過手機來進行廣告的發送將能夠更直接接觸到真正的客群,研究機構Gartner預估手機廣告產值將從2009年的10億美元,成長至2013年的135億美元,而從GoogleAppleOpera購併行動廣告公司的動作來看,手機廣告的確是商機無限,但手機廣告的是不是真的能繼網際網路之後趁勢而起,可能還需要時間和金錢的證明。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手機廣告創造了一些成績,由於手機廣告可以更精準的瞄準目標客群,根據軟體公司Strata的調查,約有1/3的廣告提供者願意將互動性的內容放置於手機平台,比起2009年成長了107%。實際上,放置於手機上之廣告的確能夠更吸引消費者的目光,特別是近來適地性服務(Location-Based Service;LBS)的盛行,定位的功能使得手機服務內容更能夠針對使用者的所在地進行發送,因此像折價卷或是導航的服務就能藉著手機更有效的發揮,手機廣告也能更有效的提供客製化的內容。


舉例而說,服務提供廠商Foursquare就是藉由市長(mayor)的經營模式,成功吸引廣告商的目光,包括麥當勞、Pizza-Hut、Converse,甚至是台灣的政治人員都是這項服務的支持者。當然,說到手機廣告就不能不提起iPhone4的iAd手機廣告平台,iAd在未推出前就獲得了知名廠商的支持,並且預估其金額佔了美國整體手機廣告支出的一半,要說iAd是手機廣告的明日之星一點也不為過。


說完了豐功偉業,實際上手機廣告還是存在許多的不確定因素需要時間的考驗,備受蘋果執行長賈柏斯推崇的iAd在推出之時,預估使用iOS(手機之作業系統)的裝置約有1億台,平均使用時間為30分鐘,3分鐘會出現一次廣告,因此曝光量約為10億次,但預訂將在iAd刊登廣告的17家廠商也僅有2家真正的採用iAd,而相較於加入iAd時支出的100萬美元,實際廣告效果尚待重新評估。而最近熱門的手機服務-LBS,雖然陸續有知名企業願意進行合作,但根據Myxer調查1500名的使用者,僅有約11%使用LBS,而頗負盛名的Foursqure也僅是排名第三的手機社群服務。


對於願意觀看手機廣告的使用者而言,多半是年輕族群為主,比起其它使用者更能夠接受新興科技,因此也需要更多的創意來刺激他們進行收看廣告,這項挑戰在手機廣告上可能比網路廣告還來得更大。當然,不斷創造新的服務及功能本來就是現今網路和手機服務令人期待的地方,手機廣告也還有許多成長的空間,未來的發展有待時間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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