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寬頻上網 城鄉命運大不同

記者/林姿吟

政府於2002年提出數位台灣計畫(e-Taiwan),其中對於公共區域的無線上網提出了「無線寬頻上網示範計畫」;由工業局主導,地方政府與工業局評選出的廠商共同提出計畫,並向工業局爭取經費,在各縣市政府與廠商評選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區域建置公共無線上網區域,計畫的主要目標是要促進相關無線相關產業的發展。

數位台灣計畫(e-Taiwan)的成果於2005年底驗收,共於全台灣二十五個縣市建構二十六個示範區。發展至今,該計畫似乎在國內相關製造和示範區的成立上有顯著的發展。但是,這些成立後的示範區該如何繼續存活,就必須仰賴民眾的使用與相關電子商務的開發。

資策會FIND的調查報查告中指出,2005年的無線上網普及率為7.5%,而民眾在無線上網時所作的事多以「資訊瀏覽」、「資訊蒐集」、「收發電子郵件」為主,而其他的活動,如「網路購物」、「金融交易」皆不到一成的使用者。由此觀之,雖然政府於2003年開始大力推動「無線寬評上網示範計劃」,但是似乎只有在相關的製造產業和政績上有長足的發展,但是在於軟體加值應用和民眾的使用上,並沒有突破性的行為產生。

為求帶動無線網路使用的風氣,政府積極地打造出一個普及的無線寬頻環境,於是乎接續「e-Taiwan」的行動台灣(m-Taiwan)因而提出。在行動台灣的計畫中,政府推動傳輸距離高達50公里(理論值)的Wimax技術,並投入370億來建構全台的無線寬頻網路,期望無線網路覆蓋率在城市達80%,在鄉村達40%的覆蓋率。這樣看來,民眾無線寬頻上網的普及率應該可以大幅提昇。

但是無線上網環境建設完成之後,民眾無線寬頻上網的普及率就真的能夠大幅提升嗎?對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家中擁有電腦、使用有線網際網路都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無線上網對他們而言,只是使用網路的空間延伸到戶外而已。即便政府也預期在鄉村地區能夠完成無線網路覆蓋率40%的標準,是否就表示可以縮短城鄉差距、降低數位落差?

對生活在鄉村的人們、或者是原住民部落而言,並不是家家戶戶都有能力負擔一台電腦所需的總總資源,甚至於家中有電腦的也多半是從教會獲取而來的二手電腦,不僅基礎設備比城市裡的差,也沒有良好的教學資源來教導山區裡的孩子使用,縱使政府真的建置了無限寬頻上網環境,對他們而言,又有什麼能夠使用的機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倘若連使用者終端的設備都如此不足,那麼無限寬頻上網環境等於只是一個身處其中卻無法物盡其用的海市蜃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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