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過他就加入他 P2P讓企業行銷大躍進

記者/溫深淵

今年下半年,國內外分別發生了兩件令電子商務界震撼不已的大消息。一件是 Google 用天價買下了 YouTube ,另一件是國內線上音樂P2P的領先者 Kuro Yahoo!音樂通和解,正式轉型成為合法的線上音樂供應商。這兩件事背後顯示的意義是企業將一改以往面對P2P軟體的態度,未來企業和P2P之間的關係將不再是敵對,而是合作創造雙贏局面。有一句話說:「打不過他就加入他」,對企業而言,或許這是面對P2P軟體最好的方式。

其實所謂的P2P行銷不是新玩意,他其實只是一個觀念的轉變,一個面對網路媒體的新觀念。早期企業面對P2P的觀念,多半只停留在侵權、違法的問題,當然,這樣的觀點不是錯誤的,但是這樣的觀點卻不是P2P軟體應用的全貌,而只是以管窺天而已,如果你還這樣認定P2P,那你只能陷在自怨自艾裡面了。時至今日,越來越多人已經懂得看到P2P的正面運用,開始把他作為行銷的新武器。

免費力量大 用網路募集超人氣

所有企業的行銷,目的都很簡單,就是要讓產品有效的曝光在消費者面前。對企業而言,短期的效果是希望消費者在接收到廣告的訊息之後,能夠實際轉換成消費行為;長期來說,至少也要讓消費者認識到自己的品牌,將來消費者要進行消費行為時,第一個就要想到你。過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企業砸下大筆的銀子,精心設計了許多訊息在廣告設計上,還要付費給承載的媒體。最可怕的是,隨著廠商間的競逐,媒體的黃金時段越來越貴,企業要付出的成本越來越高。以美國最受歡迎的美式足球超級盃廣告而言,平均每秒鐘的廣告價格達到八萬美元,如果一支二十秒的廣告,就要價一百六十萬美元,這僅僅是曝光一次的代價。當然,你的廣告會曝光在全球一億三千萬人的面前。前提是,觀眾沒有看到廣告就轉台的情況之下。試問,一家中小企業有多少廣告預算可以燒在裡面。

我們再看另一個狀況,前一陣子紅遍港台的巴士大叔,沒有靠任何宣傳,單單靠著轉寄跟在影音分享網站上的流覽,就達到了六十五萬多人次的觀賞,這還不包括影片爆紅之後在大眾傳播媒體上出現的報導。「紫牛」一書的作者賽斯‧高汀就曾說過,盜版者是最佳顧客。一樣都是曝光,當然要向預算最小、收益最大的目標前進。網路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雖然已經慢慢的建立起來了,但是網海茫茫何其大,有心要找,網路上總是有免費的東西可以找的到,既然P2P防堵不了,就乾脆利用他的特色來衝高人氣吧!

搭配置入性行銷 用人氣換買氣

有了人氣之後,重要的是將人氣轉換成實際的買氣。這方面的做法很多,但最直接的是將產品直接鑲嵌進一段看似毫不相關的訊息之中,讓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接收到產品的訊息。最成功的案例就是好萊塢的電影工業。相信大家都看過007的電影,大家一定都對片中驚險刺激的場面和俊俏的男主角印象深刻。當然,對那台飛天遁地的德國製汽車鐵定也忘不掉。現在好萊塢的手法就是藉著分享的概念,將短片放在網站上供人下載,再透過網友間轉寄的方式,達到行銷的目的。音樂界也開始利用這個概念了,歌手演唱會的片段透過分享平台在網路上流轉,唱片公司並不引以為杵,因為他們知道,讓越多人知道這位歌手,就越多人會回到唱片行或是網路上購買音樂,他們不但省下了行銷的經費,最後還是唱片公司蒙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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