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數位科技 大英圖書館呼籲更新著作權法

記者/林雯君

25日的工黨大會宣言中,英國國家圖書館表示,英國傳統的著作權法必須擴充,以充分顧及數位內容的問題,並考慮科技的推陳出新。「除非嚴謹地更新著作權法來正視多變的科技環境,否則法律將成為屁話」大英博物館的執行長Lynne
Brindley
表示。


根據大英博物館指出,數位財產權管理(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技術與授權協議,目前能對著作內容施加超出著作權法規範的限制,但是這項技術性的設計,卻變得無所不包,著作物無法解除它以供存取或保存,DRM也不像傳統著作權有終止期限事實上,DRM凌駕著作權法允許的例外狀況。大英博物館希望能保護法律允許的例外以及合理的使用行為,好讓圖書館可以複製並保存著作內容,供研究或殘障人士使用。Brindley說:「這是個全球性的國際議題,我們必須和傳統平面媒體一樣,在數位領域取得平衡,設法讓創作者能取得利益,同時也造福大眾。」


數位民權組織「開放權利團體」
(Open
Rights Group
)
表示,全力支持大英博物館對釐清著作權法的呼籲。不過其中的關鍵問題之一,就是企業忽略著作權法的限制及例外狀況,以致強行在數位內容上施加限制性的授權。該組織執行長Suw
Charman
認為DRM限制尤其對學術研究造成特別大的傷害,「學者和學生都能影印圖書館訂閱的平面期刊,而數位期刊卻有存取權限,這是條危險之路。」他認為如果允許企業自訂授權辦法,等於是在破壞著作權法,如果說合約法比著作權法重要,就是讓出版商任意制定他們想要的授權條件,「也就是現在所發生的」。


大英博物館希望能帶頭,協調希望著作權從嚴限制與希望著作權大幅改革這兩派人士,同時也呼籲解決「無主作品」的問題,「有大量的著作物被鎖住就是因為我們無法找到著作權所有人」

Brindley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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