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還能變出什麼把戲

記者/康惠嫻

網路拍賣,便是將過去競價拍賣交易方式搬上網路平台,結合網路的應用與特性所發展出的新興電子商務模式。初期的網路拍賣多為C2C模式,拍賣商品也多以二手舊物商品為主;利用網際網路,網友能輕易將個人二手物品刊登於網路平台,也能很輕易地透過網路平台搜尋以及比較自己所想找尋的物品。不過,近幾年隨著網路的普及以及網路拍賣的流行,除了二手舊物之外,越來越多的零售商與業者將網路拍賣視為新興交易平台。

透過網路拍賣進行交易,對賣方而言,除了擁有包括:無時間地點金額限制、降低成本與進入門檻低等優點以外,針對剛上市或新興開發的商品,也可利用網路拍賣的競價方式測試市場接受度,以作為定價參考依據,或將無法自現存通道銷售的商品,如公司庫存或生產時產生的瑕疵品利用網路拍賣銷售,藉由網友自行競價方式加以出售;對買方而言,則可利用網路公開透明的性質,進行比較比價,選擇最值得信賴的賣主。網路拍賣逐漸成為熱門電子商務交易模式,其每年交易金額屢屢超過百億的經濟規模,也吸引越來越多的買方與賣方投入這塊市場。

全球最大網路拍賣平台ebay於2003以唐先生打破蟠龍花瓶廣告,正式宣告進軍台灣,同時間也掀起與國內最大入口網站Yahoo!奇摩網拍大戰,並炒熱國內網拍市場商機,促使越來越多專業賣家投入網路拍賣通路。2004年Yahoo!奇摩拍賣開始收取刊登費之後,形成一波不小的出走風潮,不過Yahoo!奇摩宣稱其交易金額並因此減少,且於收取刊登金額後,能有效過濾賣家的品質以及許多浮濫的商品。

然而,當網路拍賣成為最火熱的銷售通路同時,卻也衍生出許多諸如:網路詐騙、商品瑕疵爭議、競爭者眾造成利潤壓縮、消費者出價不如預期等問題。2005年,國稅局公布將網路交易列入查核對象,每月銷售貨物金額達6萬元、銷售勞務達3萬元以上者,便須辦理營業登記並依法繳納營業稅;今年7月Yahoo!奇摩又宣布除了刊登費外,將再收取3%交易手續費。面對網路拍賣成本支出項目逐漸增加,而投入網拍的競爭者與商品刊登數目卻越來越多的情況下,賣主除了金流、物流、客服、庫存與後勤管理、網路行銷、詐欺與風險管理問題以外,還得懂得利用網路平台建立良好的社群關係、提供附加價值服務等,才能在未來網路拍賣時代中突破重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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