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規範?主權爭奪大作戰!

記者/宋淑燕

針對日前發生於國內最大BBS站﹝PTT實業坊﹞黑特版﹝Hate版﹞的一篇討論劈腿事件的文章,一個晚上吸引超過五千篇熱烈回應,隨後不久,也登上平面報紙頭版新聞。經過平面媒體的頭版報導以及電子媒體猛烈跟進追蹤以後,網友認為媒體侵犯當事人隱私,利用版上文章來炒作新聞,將『恨版』發洩的重點從譴責當事人轉移到譴責媒體。此一事件,引爆了BBS中,長久以來對於新聞媒體的不滿與憤怒。

此事件一出,許多專家學者紛紛表示意見。多個媒體監督與文化團體舉辦座談會,除了嚴厲抨擊近一、兩年國內媒體出現越來越多從網路製造新聞的案件,嚴重侵犯市井小民的隱私外。另外,矛頭也對準網路空間與文化,認為其有檢討的必要性,避免未來有更多的無辜受害者。

還原事件來看,發生當時,頗多網友批評率先大幅報導此新聞的媒體,未經查證當事人,大篇幅報導,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困擾,也侵害到BBS自由開放的文化。這起事件,引起暄然的,除了事件本身之外,之後引發的效應,也是值得探究的問題。

網路世界的公民,在此事件中,大聲疾呼自由和隱私被侵犯。更有甚者,這個知名的BBS站更以實際行動,串連站內各大熱門看板於標題上,一同換上了抵制、譴責的字眼,藉以重申網路世界的自由、規範與不可侵犯性。網路空間和實體空間的主權爭奪戰,一觸即發。

網路空間架構即規則

著名的哈佛法學院教授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在他的著作『網路自由與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一書中指出,網際空間的架構就是規則,而這些規則能影響網際網路成員的行為,空間本身即扮演了統治者的角色。


網際網路在建立初時,就已經在其架構內,埋下了自由的種子,他認為,這種內建自由的架構,其重要性和活力,在歷來的政治架構中,都是前所未有的。網際網路一開始時,這個架構本身,極端的保護隱私與言論自由,並以允許加密通訊協定的方式,保障通訊安全,鼓勵自由通訊。


以當初最早發生的駭客事件為例。當初,駭客(hacker)只是一個好管閒事的電腦玩家,不偷竊、不傷害別人,純粹只是一種雞婆式的入侵,去發現看哪家公司的安全系統出了問題,然後以一種戲謔、開玩笑的方式去通知這家公司。顯然的,並不具太大侵略性。


然而,當駭客文化進入權力衝突階段,它遭遇到真實世界法律和網路世界規範的權力衝突時,這樣的一個無傷的事件,卻被實體世界的法律,定義為一種『犯罪』行為,實體空間也藉此,向網路空間宣稱自己的管轄權力,在網路和實體空間的權力競爭上,得到第一回合的勝利。


你被BBS規範了嗎?


以網路空間的規範來看,BBS眾多分類板面形成社群集結的效果,這樣的集結有它發展的原則,及透過社群發言慢慢形成的倫理價值和規範。熟知國內BBS文化的網友,大概都多少明白BBS中特殊的文化、規範,且也多能接受並很自然的遵守。除了一些明顯、條例式的『版規』之外外,BBS中的無形壓力和氛圍,更是網友心理都很清楚的無形規範。


比方說,你要在美容版詢問一個皮膚問題,你就必須先很識相的去精華區『爬文』,確定沒有相關解答後,再去發問。否則,一股腦的發問,勢必會引來一些網友的嘲笑、揶揄式的回覆。諸如此類的情況,在BBS上面是屢見不鮮。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 )認為,雖然人們總是同時生活在這兩個世界裡,但這兩個世界是不可分割的。而網路空間也的確有自己的統治主權,網路空間的統治主權和真實空間的統治主權彼此互相競爭。『真實空間』和『網路空間』的確是存在著權力衝突。


換個方式來說:當你在上網時,你扮演一個網路公民,你對BBS很熟稔,也對遵守類似的網路規範很習慣。雖然你是面對著你的電腦在上網,但是,你也同樣坐在你家中的椅子上,也同樣身處在實體世界中,並不能將實體世界的法律規範排除在外。


接受兩套架構的統治主權,你受誰的影響深?


這個問題,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 )在『網路自由與法律』一書中,給了思考的方向。身處網路空間裡的人,同時也身處在一個真實世界中。不過,正因他們身處網際空間,所以可以對於網際網路的架構提供意見。勞倫斯、雷席格認為,人民和擁有空間統治權擁有者之間,好像一種企業和顧客的關係。


也就是說,顧客可以決定喜惡,決定何時離開。如同身處網路世界的你,何時想離開,決定權在你。或者,以實體世界為例,沒有一個國家會對人民說:『你沒有權力投票』。不管網路空間或實體世界,都在爭奪公民的目光和注意力。作者認為,不管是政府還是網際空間中推動規範的人,就如同市場中的廠商一樣,去競爭拉攏你的顧客,發揮你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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