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內容供應商的美好未來(四)從台哥大catch與CP定位來談

記者/鄭哲助

相信最近大家一定對把搖滾歌手抓進捷運的catch廣告印象深刻,圖鈴搜尋給予使用者更友善的體驗。本期專欄除將談及catch之外,筆者也將以近來觀察到的一些現象,來跟大家聊聊未來CP的定位。

catch不只是catch music,更catch消費者的心

抓音樂超Easy,目前catch主打的是圖鈴搜尋的便利性。但catch不只單有圖鈴服務,更是台灣大哥大行動加值服務的品牌名稱。顯然這個品牌策略是成功的,瞄準最多人使用的行動加值服務,以簡單的訴求抓準消費者的心。除了主題正確之外,並破例地實施加值服務免月租費,解決了過去消費者在申裝服務的最大考量「加值服務月租費太貴」。

另一方面,imode推出50元月租費更可抵傳輸通信費也是同樣的意思,在未來加值服務月租費可能趨近於零,而以內容本身的價值收費,這個模式雖然使電信業者的獲利減少,但預期可見的是CP會有越多品質好的內容出現,進而解決消費者申裝服務第二考量「優質豐富的內容」。筆者相信這樣的策略,能讓電信業者在語音網內互打免費一連串的殺價競爭後,掀起下一波電信市場的蓬勃發展。

CP定位:朝上游或下游?

行動內容服務商可細分為三類,從內容上游到下游:「原生內容創造」、「內容數位化」、「內容整合發行商」,而目前目前大多數的行動內容供應商在定位方面是屬於「內容數位化」,例如將周杰倫的新歌做成手機鈴聲。

同樣以手機鈴聲來說,近來可以看到有往「原生內容創造」的CP,例如MOTO培養其專門手機聲歌手;也可以看到往「內容整合發行商」的CP,例如以圖鈴起家的隨身遊戲推出行動拍賣服務,也就是積極推出新服務,進而扮演一個眾多服務整合商的角色。

就筆者個人認為,CP往原生內容創造邁進風險太大,畢竟每種內容皆有其專門知識,而整合發行商原本就是靠本身擅長的數位科技做延伸發展。但反過來說,風險越大獲利也可能更多,若培養出知名歌手,其版稅、品牌知名度等連帶效應帶來的獲利則不可計數。內容數位化的CP終究得選要往哪個方向划,畢竟內容數位化的技術在現今來說已不難取得,若原地踏步,終究躲不過慘烈的削價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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