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銷─ 回歸行銷本質,不只是廣告

記者/李季鴻

隨著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e-Business和B2B 電子商務的風潮近年席捲全球。在企業e化的趨勢下,各種軟體、硬體以及網路平台紛紛出現。透過網際網路,除了能夠增加行銷的效率之外,更能夠創造出新的商業模式,為顧客創造更多的價值進而獲得更多的利潤。因此,而如何善用網路,已成為了企業在遽變的環境中是否能勝出的關鍵之一。

歷經了Banner廣告、聳動的標題式廣告,煩人的躍出式廣告,收不完的廣告電子信,甚至是遊戲式的互動廣告,太多時候,網路依舊僅僅被視為是一個類似電視、廣播等能夠播放廣告的媒體,而所謂的「網路行銷」,似乎就是在網路上刊登廣告、發發電子廣告郵件的傳播行為。

然而,這種完全將焦點置於網路作為廣告媒體的「網路行銷」,卻忽略了網路在商業活動中所具有的影響力。若僅把「網路行銷」視為「在網路上打廣告」,而無視網路上將面對不同的目標消費族群,以及網路能夠提升顧客關係管理、作為通路等功能,實窄化了「行銷」在網路上的意義。

正如同Philip Kotlert指出,網際網路的出現,加速了資訊經濟(Information Economy)的發展,使買方和賣方都能更輕易地達成交易。在這樣的改變中,網路空間將會實質性的改變行銷環境,例如傳遞商品的通路、所接觸的消費者、能夠提供的服務型式、產品的訂價等等。

因此,無論是在實體或是在網路上的行銷,都必須回歸行銷的本質,從區隔市場、選擇目標族群到確立定位,根據公司所欲接觸的消費群特性、產品特性、公司定位等構面擬定適當的行銷組合,將網路視為手段而非目的,才能達到行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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