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式廣告的卓越效益

記者/劉怡玟




遊戲式廣告究竟可以帶來多少效益呢?當初黃箭口香糖推出新口味時,委託Yahoo!奇摩負責整個網路行銷活動,設計了青少年喜歡的「酷炫變裝秀Show」互動遊戲,在一周內就吸引了六十萬瀏覽人次,以及十萬次點選,快速建立了知名度,的確,數字結果很令人滿意,然而遊戲式廣告最大的效益並非點選次數這種表面數字,而是建立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和產品印象。

目前的網路廣告形式大致上有:橫幅廣告(Banner)、按鈕式廣告(Button)、彈出式視窗(pop-up)、電子郵件行銷(eDM、e-mail
marketing),以及遊戲式廣告(Advergaming),他們多少都運用了網際網路所提供的特性,例如互動性、立即性、超連結性、多媒體、打破時間與空間限制等,比起過去的傳統廣告媒體,他們更接近觀眾,然而,或許也是太過接近,有些網路廣告形式開始引起消費者反感,例如彈出式視窗,嚴重影響消費者網路瀏覽行為,目前各家業者開始推出彈出式視窗攔截器,而且廣告業者也開始不採用彈出式廣告,又例如電子郵件行銷,也由於不肖業者濫用導致垃圾郵件氾濫,郵件服務商開始阻擋大量發送信件的使用者,消費者也對於此廣告方式厭惡。而目前尚有很大發展空間的,就是遊戲式廣告了。

遊戲式廣告之所以比其他網路廣告更有效,在於它著實運用了網路所提供的特性,以互動性來說,其他網路廣告形式頂多給你連結網頁、或者幾個播放鈕,僅有一次互動功能,而遊戲式廣告式透過不斷的互動,所產生的結果,隨著每個人的互動過程不同,結果也不大相同。而在透過不斷互動的過程中,重複出現的訊息加深你腦中的印象,同時遊戲式廣告和其他廣告最大不同地方,就是接受者必須高度涉入,不論是小的心理測驗、或是大的線上遊戲置入性廣告,這也就是遊戲式廣告最大的效益所在,比其他廣告工具更能加深消費者心中知覺到的品牌印象。

其實,遊戲式廣告不僅出現在網路上,例如電視遊樂器的遊戲「超級猴迷」,其遊戲中所摘取的香蕉就是Dole的香蕉,可見早有人發現在遊戲中加入廣告所帶來的效益,目前線上遊戲業者也開始發展這個新興獲利來源,相信未來遊戲式廣告這塊大餅會有越來越多人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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