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拍賣網站的法律歸屬問題

記者/吳佩琪

由於交易活絡,拍賣網站成為詐騙份子覬覦的目標。日前,一名國中畢業的男子涉嫌於「雅虎奇摩拍賣網」,以假身分資料申請上百個會員帳號,以「假競標,真詐財」的伎倆,自己給自己最佳信用評價,通過該網站所設置「會員評價制度審核」的管理機制,讓自己在該網路的「賣方評價」極高。俟被害人上勾後,曾某會告知被害人去看看他的「賣方評價」紀錄,催化買方購買意願。

根據網路研調機構eMarketer.com的數據,去年一整年中,87%的美國網路詐欺案件發生在拍賣網站,受騙民眾年齡層一般介於2040歲之間,平均詐欺金額為六百美元,經常逛網站以及愛貪小便宜的人成為容易被詐騙的族群。目前ATM轉帳或郵局代收貨款是最常利用的付款方式,但往往其中也隱藏相當大的風險,尤其是標榜比市價還要便宜很多的電子商品,就經常有騙局出現,通常向拍賣網站追查時,經常會發現無法確定登記身分的真偽,拍賣網站面對這種狀況時通常無法主持正義。

究竟拍賣網站該不該對拍賣品和其會員的行為負責?

之前美國拍賣網站eBay發生一起買賣安全糾紛。四名就讀紐澤西州寄宿學校的學生,在服用止咳藥後,發生暈旋、嘔吐的現象,其中一名學生表示藥物是從eBay網站的拍賣上購得的。這次事件讓各界對於網路因缺乏管理所衍生的安全問題感到憂心。

然而eBay對於此事件另有辯駁。表明eBay只是聚合買賣雙方的場所,不涉入任何實際的交易,因此對於任何有關拍賣品的品質、安全或者正當性,也一概不負責任。很清楚的,eBay嘗試藉著這番政策宣言,將自己定位為︰
單純而中性的連接買賣雙方的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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