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擅自進入客戶帳戶更改資料 消費者的保障在哪裡??

記者/洪于婕

日前台灣聯邦銀行網路銀行外幣牌價匯率出錯,使得十多名客戶從中賺取了一千多萬台幣( 240萬港元)的差價,銀行事後發現錯誤,竟私自從客戶的戶口全部取回客戶所賺得的錢。客戶對此非常不滿,昨天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公會投訴。

消基會消費者報導發行人黃怡騰表示,「存款戶裡面的錢,等於是被聯邦銀行的人員移走了,廣義上來講,這是一種竊盜罪,這種沒有權利,沒有正當理由,擅自改變人家存款的內容,除了有侵害電腦系統的侵入罪以外,還是一種偽造文書。」

雖然聯邦銀行主張,根據電子銀行服務申請契約的第十條,如果有相當理由,銀行懷疑交易的真實性與正確性,可以片面不用執行。因此聯邦銀行自認可以回沖客戶部分交易。

但金管會質疑,由於這些電子交易已經完成,是否可以引用這個條款,自行回沖客戶的帳戶。金管會正在尋求聯邦銀行的說明,希望把不清楚的地方釐清,並針對聯邦銀行網路銀行匯率輸入機制,是否涉及內控疏失,一併調查。

金管會也將查明聯邦銀行當初和客戶簽訂的契約書,內容是否有欠妥當,畢竟所有遊戲規則都是銀行訂的,現在自己犯錯,卻又擅自改帳,無論如何,都得對所有存款客戶有個交代。網路交易盛行,如何讓買賣雙方在誠信的基礎下進行交易,是值得大眾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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