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騰訊完蛋 陸OTT廣告遭限制

記者/廖冠威

一直以來,對於大陸OTT服務(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進軍台灣是否有法可管都是一個相當具有爭議的話題,境外OTT服務的落地更引發了衝擊台灣現有OTT產業與否的討論,大陸知名OTT平台愛奇藝騰訊更受到兩岸特殊政治關係所牽制,關係更加複雜。

外界也有所質疑,為何愛奇藝難以落地,但美國OTT平台Netflix(網飛)在台灣似乎發展的相當順利,對此,學者表示Netflix在台設有公司,但是其登記的是「科技公司」,純粹負責軟體跟硬體的開發,而Netflix的內容則是有台灣公關公司所負責,影片宣傳也是由「甲上電影公司」所承包,因此Netflix事實上也不算真的有落地。

■大陸OTT產業在台廣告違法,騰訊WeTV首當其衝。(截圖自/騰訊WeTV)

日前NCC陸委會文化部經濟部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及相關公協會召開會議後,宣布: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大陸OTT平台並不在管轄範圍內,因此不能在台灣播映、刊登廣告,或進行其他促銷推廣活動。NCC預計將於7月擬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將OTT納入規管範圍內。

NCC表示,近期騰訊在台北市公車、公車亭與大樓電梯上刊登廣吿,台北市政府已經根據《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正在處理下架,新北市政府也正在關注檢查。NCC開響限制大陸OTT產業的第一砲後,不免讓人猜測未來愛奇藝與騰訊等大陸數位串流影音平台在台灣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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