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臉書裝「稅」不成 2020年開徵數位稅

記者/賴姿羽

2019年裡許多科技業使用了消費者的隱私而謀利,此做法引起了不少爭辯。法新社整理了2020年的5大科技關鍵主題,分別為5G網路、DARQ(區塊鏈、人工智慧、延展實境、量子計算)、SMAC(社群、移動、分析、雲端)、科技戰、以及數位稅。其中數位稅一詞於2019年時因美國聯邦參議員以反壟斷為由,主張將Amazon、Facebook、Google分拆,進而導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將於明年6月提出,使富裕國家對網路巨擎課徵「數位稅」之方案。

近年來越來越多國家政府對跨國科技公司傷腦筋,因這些公司既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賺錢,但該範圍卻無法課這些公司的稅,像是Facebook、Google、Amazon這些網路龍頭皆使用較複雜的手段,將來自世界各地的營收登記於稅率較低的國家下,負擔較少的稅務。而法國總統馬克宏則認為應讓這些跨國科技公司繳稅,此議題關乎社會正義,因此呼籲歐盟應該開放徵「數位稅」,使其如實獲利繳稅。

■何謂數位稅之解說 (截圖自/YouTube CNBC International)

此作法提出後,些許國家如愛爾蘭、丹麥、瑞典、芬蘭皆採反對意見。但也有國家表示贊同,欲對大科技公司徵數位稅,如英國、西班牙、義大利等。法國現已開徵數位稅,義大利則預計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並針對全球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且義國市場營收至少占550萬歐元的企業,將其部分的數位營收課徵3%數位稅。但受影響的只有網路廣告、B2B交易、雲端運算等服務;Netflix、Spotify等數位內容串流服務則不包括在內。

課徵數位稅也可能會帶來變數,亦有可能對美企業重複課稅,但美、法兩國皆表示若能在OECD裡達成協議後,全球同意課數位稅,則將廢止法國自方的數位稅,並會向科技大公司退稅。然而此課稅難題則在於部分國家擔心開徵數位稅後便較難吸引外國投資,因此各國還有待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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