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電子商務業」類別 下週上路

記者/許芷浩

下週一(3/12)「電子商務業」此分項類別即將於櫃買中心上路,此項新措施主要是配合政府5+2產業計畫中所新增的「電子商務業」,在去年12月27日已先公告修定「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而此類別即將在下周開始實施,櫃買中心也已著手修正相關資訊系統以因應此項變動。

在下週的交易日,金管會宣布首波適用的上櫃公司有商店街、尚凡、數字、網家、夠麻吉及創業家6家公司,6家公司總市值達338億元,其中網家市值佔約6成,光網家一家即有將近200億元的市值。據鉅亨網報導,Cmoney 資料依3/8收盤價指出更詳細的數據,其中網家達199.2億元,沒意外將佔據下週電子商務類別的龍頭寶座;數字則緊接在後,約有98.6億元,商店街則以16.7億元排在第三,其它則為創業家9.8億元、夠麻吉6.9億元、尚凡6.9億元。

在電子商務以蓬勃發展的趨勢下,以電子商務為主要業務掛牌的企業越來越多,不過電子商務業的明確的定義又是什麼呢?據金管會說明,只要市上櫃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方式,是經由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從事商品權移轉或提供服務,並經過簽證會計師出具最近兩年度該電子商務營收佔總收入50%以上,或一個年度佔總收入80%以上,就可以向櫃買中心申請劃分為「電子商務業」。

行政院在去年的11月召開加速投資台灣會議,國發會的主委陳美伶在會後表示,因應新經濟的出現,需要放寬行業別,同時提高新創上市櫃彈性。在會前,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理事長林之晨即有建議上市櫃能夠增設「電子商務」和「網際網路」兩大類別,而今「電子商務」類別即將上路。

而這樣的類別上路後,對於整體經濟會有哪些助益呢?筆者直覺想到是產業規模市值的獨立計算,可以更準確的看出這個產業的興盛或更迭。而林之晨也曾表示,數位國家是當前政府的重要政策,產業分類應該要有相對應的調整。林之晨從新創的角度來看,他認為讓產業單獨明確分類,可讓市場投資方理解該產業,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

電子商務業將在下週的櫃買中心上路,電子商務產業的新猷展開,也希望台灣的電子商務產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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