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睜大眼! 食藥署祭出契約新制

記者/李欣怡

網路購物對現代人來說快速又方便,但購物網站的定型化契約卻不見得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25日公告新版網購定型化契約內容,要求賣家加註有效聯絡方式,若是限量商品,也應事先揭露數量資訊。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過去僅規範定型化契約上須標示公司名稱、負責人等,新制上路後則須加註電話或電子郵件等聯絡資料,方便民眾申訴。而網購中常見的「飢餓行銷」,林科長特別說明,業者要在契約上載明數量有限,讓消費者下訂後確認是否訂購到該食品,並提供出貨進度追蹤管道。

農曆年節將至,許多消費者會透過網購準備年菜。食藥署提醒民眾,在網購時應把握「看」、「查」、「慎」、「取」四大原則,詳細閱讀商品標示,必要時進一步查詢相關資訊,謹慎思考後下單,並在取貨時確實檢查商品。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5日公告新版網購定型化契約內容。(截圖自/衛福部食藥署官網)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規定,使用定型化契約的業者須配合稽查,若拒絕或規避調查,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當發生爭議時,消費者也可撥打「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或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生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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