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可夢等跨境電商課稅? 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許芷浩

新型態的商業模式推陳出新,而法律稅制的配套方法也一再考驗著各國的應變能力。近期寶可夢Go魅力席捲全台灣,掀起一股瘋狂的抓寶熱潮,但你知道若玩家使用現實世界的金錢購買遊戲中的道具,這樣的交易行為在台灣並不會課稅嗎?

現在在台灣的跨境電商,如Uber、Spotify、Ágoda等等相信大家都並不陌生,而這些服務因為在台灣並沒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礙於台灣現行稅制法規並未要求國外跨境電商企業必須做營業登記等,因此上述的服務皆未繳稅。但是LINE、FB和微軟等,因為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則皆有進行繳稅。

在未能向服務提供者徵稅的情況下,目前是採取「逆向課稅」的方式,意即必須由消費者主動申報繳交5%的營業稅,但是在這樣的方案下,想當然爾很少有消費者會進行申報;更甚者,在跨境電商無須負擔營業稅義務的情形下,也擠壓到國內業者的生存空間,形成不公平的競爭劣勢。

因此,未來政府在營業稅法修正草案中擬取消向消費者徵稅的「逆向課稅」,而是讓跨境電商比照國內業者,課稅門檻為全年銷售額新台幣48萬元,只要跨境電商的銷售額超過門檻,就必須繳納營業稅,如未依規定繳納,則視情況處3千元到3萬元的罰緩,並可連續處罰。

目前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已送至行政院,並列為財政部的優先法案,相關新制力拼下個會期通過,最快2017年1月上路。在財政部賦稅署的新聞稿中,條列修正重點如下:

一、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年銷售額逾該部規定標準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並擬參考歐盟及韓國作法,採簡易登記制度。

二、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並廢止現行跨境購買國外勞務免繳納營業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

三、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得委託報稅之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申報繳納營業稅事宜。

在跨境電商稅制的應變上,無論起步快慢,至少目前相關法規已開始推動進行。而在跨境電商需辦理稅籍登記的法規上路後,未來是否進一步徵收營所稅,則尚未有定論。政府為了掌握稅收來源和租稅公平,保護國內業者針對電商稅制做修正,未來成效如何,可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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