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埋頭自己幹! 換個思維生鮮也能O2O

特約撰稿/葉閔宏

產業型態與消費者行為決定O2O可行與否,並非所有大小賣家都必須走向這條道路,畢竟一不小心高資金成本投入,卻沒有完善營運模式很容易「賠了線下加線上」。特別是講究各式條件的生鮮電商,在大陸,有些生鮮業者開設O2O社區店,試圖解決最後一哩路的配送問題,但大陸今年喊出「互聯網+」的概念,很多業者不得不重新思考O2O的必要性,有人認為此概念是基於縮減線下成本,進而擴大盈利空間,筆者進一步認為,何不讓線下成本的支出,產生合作的雙贏狀態呢?

便利店賣菜非新鮮事 消費者買菜正流行

便利店是生鮮電商合作可考慮的對象,主因在於便利店在台灣密度甚高,消費者對其依賴亦是如此,當便利店與消費者生活密不可分時,便是個很好的契機。近年來,部分便利店也開始全憑一己之力提供嚴選冷凍蔬菜,但像是7-Eleven有自家電子商務平台7net從線上輔助線下,如此較完備的商業狀態,則不再考慮範圍內。

從生鮮電商角度來看,與便利店合作有兩大面向:「鋪貨」與「取貨」。首先,透過便利店密集的優勢,能達到全面鋪貨的效果,但凡事一體兩面,供應鏈的穩定供貨則是業者必須掌握的,對於便利店的冷凍/藏空間設置成本,則為必要支出;其次,有了儲藏空間,再加上台灣「到店取貨」的物流模式,生鮮電商也能完成線上訂貨、線下取貨,若能與該便利店合作物流公司持續配合,三方合作便更加完整。

從便利店角度來看,面對消費者結構改變,所謂小資上班族,多仰賴便利店的方便性,如此採購生鮮不受時間限制,且能為消費者提供多元產品選擇,顧客回流也將能大幅提升,合作亦能解決目前商店自行提供生鮮,供應鏈成本過高問題。此外,量販店、超市將會與便利店相互競爭,這也是便利店所要留意的。

說好的「打破中間結構」呢? 

筆者曾撰《生鮮電商的發展價值:打破「中間結構」》, 但如今所提的合作不就自打嘴巴了嗎?首先,所謂中間結構是一種會受到剝削的流通中介,並轉嫁於消費者身上,但與便利店合作能省下生鮮業者拓展線下店的成本(亦能提高便利店的服務多樣);而與生鮮電商合作能省下便利店找尋生鮮供應鏈的成本,對於雙方有利的局面不在此列;其次,目前生鮮電商業者大致可分為兩種,第一是能打破中間結構的個體賣家的產地配送,第二為業者到產地尋找供應源頭,當然,本文提及合作是後者,能有效的提升生鮮品牌知名度,而筆者認為前者以口碑方式行銷,則較為有利。

擴大目標對象 確保產品安全無虞

國內有生鮮業者已開始著手,過去其目標對象只停留在消費家庭或個體,但卻忽略了餐廳對生鮮食材的需求,這是未來可以增廣的,而本文認為食材安全等相關作法,像是產品履歷的二維條碼等,都是能加分的條件,且唯有基於食品安全的生鮮平台才能發展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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