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傳播研討會(二) 林柏蒼:小眾消費為上

記者/鄭傑文

網路媒體與傳統媒體有著本質上的差異,不僅互動回饋速度即時,在執行層面上更是相當多樣,特別是廣告形式已不再需要業者執行,可以委託網路媒體發佈,或是由消費者自發性的口碑傳播。現今業界更看準新興媒體的優勢,無不積極拓展電子商務的相關應用,但其背後所衍伸的經營管理、法規議題並非如此簡單。


■ 研討會現場,噗浪亞太區執行長林柏蒼分享經營心得。

社群隱私日益重視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伴隨著社群行銷發展,如何在重視隱私的同時,又能達成精準行銷呢?噗浪(Plurk)亞太區執行長林柏蒼認為,善用社交圈的推介效果,掌握小眾偏好,並以真實且不過度包裝的方式,提供貼近於消費者的資訊,便能輕易產生共鳴。至於隱私問題,林柏蒼強調,在數位時代隱私有如開關一般,越開放越能參與社群、獲得更多資訊,而這也全取決於使用者認知。

國立中央大學企管系教授林建煌指出,社群媒體的效果是一體兩面,除了能有效達成效益外,業者更要小心網路資訊的高傳播速度,其所帶來的負面威脅更可能導致企業危機一發不可收拾,利用社群媒體進行行銷溝通時,由於社群本身的複雜性,所以很容易失控,業者更需承擔負面反饋的風險。

對此,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所教授李雅靖則以歐盟所發佈的個人資料保護規章(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為例,對用戶的個人資料採以「資料最小化(data minimization)」的保護機制,有鑑於此,業者在行銷的同時時,應特別注意用戶個資的處理,並掌握相關法律規範,才能免於利益損失。

社群效益衡量 「影響力」為關鍵指標

社群媒體近年來成為行銷傳播的重要議題,林建煌認為,社群媒體的影響力愈來愈大,其中訊息更是真假難辨,業者在執行社群行銷時,必須掌握社群的分享特質,藉此提高用戶的黏著度與參與意願,其中也包含討論的議題新穎程度,都是行銷人員可以加以考量的要素。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院長陳憶寧也針對社群媒體行銷提出討論,相較於過去傳統網路廣告,社群有三點特色:主動參與對話、用戶彼此互動、資訊互惠,儘管社群行銷在實務上運用廣泛,但仍未有直接證據指出其能夠顯著增加行銷績效,唯一能證實的只有在「線上影響力」的提升。

也因如此,影響力就成為社群媒體效益的重要衡量指標,陳憶寧更以投資報酬率(ROI)觀察社群媒體上的ROI,而最主要的差異則是在於「I」,有別於「Investment」,取而代之的是社群上的「Influence」,藉此評估社群效益,而這也是未來發展社群行銷的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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