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付突起 消費商機與金融法律角力戰

特約撰稿/洪璿濠

上週統一阪急以搶先獨家的方式與大陸支付寶合作,讓消費者能透過第三支付平台模式在館內進行消費。此舉無疑是要搶來台觀光的陸客財,並在百貨業拔得頭籌,卻在執行前被金管會以觸犯「電子票證管理辦法」,踢了塊大鐵板。然而這個話題也在金融及電子商務界發酵,讓大家不得不去正視第三方支付平台背後帶來的龐大經濟效益。

Online to Offline 電子商務新趨勢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源自於目前零售產業最趨之若鶩的O2O(Online to Offline) 商業模式,過往實體店面及線上網購鎖定在不同型態的消費族群,然而即使網路商業模式逐漸成熟,品牌商也發現多數的消費依舊以實體商店通路為大宗。為了能夠達到更高的收益,業者開始結合兩者管道的優勢,透過「線上」平台進行廣告行銷及品牌體驗,進而帶動「線下」的實體通路進行消費行為。而O2O的商業行為對於買賣雙方都是正向回饋,對於消費者來說,O2O可以讓他們達到效率化的消費行為;對於品牌主而言,線上平台產生的龐大數據(Big Data),也有助於廣告行銷策略的改善,更能強化顧客體驗管理(CEM)及顧客關係管理 (CRM)。

美國零售業龍頭Walmart推出的現金支付就是O2O應用的最佳典範,業者讓消費者能夠在網路平台進行下單,再到店面付現,完成交易後就可以將商品宅配到家,此舉也讓許多業者紛紛跟進投入O2O的商業應用。目前O2O的商業模式已經滲透我們的生活中,多年前開始流行的團購熱潮,捧紅了GROUPONGOMAJI等團購大站,就是透過線上訂單交易再到通路進行消費。隨著行動裝置逐漸普及,QR CODE、社群通訊軟體也成為通路商線上行銷的新管道,不論是商品資訊、廣告行銷或折扣代碼,「刷一下」將成為消費的主流。

第三支付正夯 台灣立法慢半拍

再回頭來看到第三支付的模式,台灣消費者或許不熟悉,但無形中可能都透過此服務在網路上進行交易。全球目前第三支付發展較成熟的系統代表,一個來自美國的「PAYPAL」,另外一個則是這次事件的關係主角中國大陸「支付寶」。由於網路購物的消費糾紛頻傳,所以第三支付的概念,類似於在買賣雙方中間插入一個公正的金流平台,買方先將交易金額交付給第三支付平台,當交易完成確認無誤後,賣家才能收到款項,而第三支付的業者則從中抽取利潤。而這樣能夠創造怎樣的商機?以支付寶來說,目前搶占了過半的大陸第三支付市場,旗下合作金雞母淘寶網的龐大網購趨勢崛起,帶動的經濟效益絕對不容小覷。

這也難怪台灣的許多業者,都看好第三支付在實體消費創造出來的經濟骨牌效應,不論是對於外來的業者或本土第三支付金流的創立,無奈卡在政府的政策立法而停滯不前。金管會主張,由於實體消費牽涉到金流動態,若跳脫傳統的電子商務模式,可能會造成洗錢、惡意倒閉的違法金融行為。欣慰的是,在業者及專家的強烈推成下,主事機關目前在第三支付服務草案上,同意開放行動支付、外匯儲值及公共服務費等,但實體通路的消費還有待協商,消費幣值也僅限於新台幣而非人民幣,等同將支付寶封殺門外。而對於推動第三支付平台的業者,也以涉及大量的金流交易為前提,傾向以國內金融機構為主要申請資格對象。

雖然踏出了法律的第一步,但對於多數業者及專家而言,還是希望能夠同步開放,讓國人的日常生活以及國外旅客在台的消費付款模式,能夠更加多元彈性。且透過行動支付,進一步帶動電子商務的革新及驚人的消費潛力,讓台灣在全球的消費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