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促電商登陸 業者看得到卻吃不到?

記者/本報訊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21日已完成簽署,大陸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在福建設點,持股上限可達 55%。此舉將有利台灣業者至大陸發展,網家們都不想錯失此波商機,而這項開放真的對台灣電商業者有利嗎?實為不然,西進大陸仍須配合內地相關政策,台灣電商業者才能在中國大陸營運。


目前台灣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Shop 123等多家業者,紛紛表示將提出申請,同時對大陸電子商務事業充滿企圖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理事長詹宏志日前表示,台商能以過半資本持股取得經營許可證,這將有利於台灣電子商務平台和供應商前進大陸,擴展電商市場的一大機會,更是台灣電子商務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面對中國大陸電商市場,Shop 123總經理安晨妤表示,台灣原本對於到大陸設立電子商務網站感興趣的業者,比例僅約10%,近期則提高至2成左右。而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也逐步研擬於中國大陸市場發展的B2C業務,可以觀察到台灣業者對「電商西進」已迫不及待。目前現有業者是透過尋找當地合作夥伴、以合資公司的模式,率先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可見中國大陸市場潛在商機無限。


然而,有媒體指稱該項利多是項「全世界都沒有」、「超出香港」的開放,背後暗藏玄機!此次開放以福建為試辦城市,台商持股比例大幅提升至55%,看似更有主導權地位,實際上卻是形同虛設,台灣業者須與陸商合資才能順利取得ICP許可,在中國大陸網路購物是個受管制業務的通訊行業,因此若要申請ICP就得以大陸公民身分申請,即便台商持股過半,主導權仍可能落入他人手中。


除了ICP許可申請外,辦理稅務登記、不同商品要辦不同銷售許可證、當地倉儲作業,更要掌握大陸網民的消費習慣,這些後續程序問題都是業者必須事先全盤考量,絕對不能走一步算一步,否則想從西進開放中獲利,將如南柯一夢。


 


 


C.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
—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僅限於經營性電子商務網站)



  1. 服務提供模式:(3)商業存在
  2. 沒有限制
  3. 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臺資股權比例不超過55%。
  4. 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水平承諾中內容和下列內容外,不作承諾:合同服務提供者──為履行雇主從大陸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服務的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主為在大陸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人/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主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學歷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陸停留期間每次可申請不超過兩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陸停留期間不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資料來源: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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