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力量大 微軟、雅虎、亞馬遜三家分「歌」

記者/江哲淵


在過去,亞馬遜IBMGoogle雅虎微軟YouTube等,各家世界廠商,某些擅長網路賣書、有的專攻伺服器,有的提供影音服務,也有的專職搜尋系統服務。過去我們可能都找不到它們的共通點,不一定會將他們連想在一塊。


在現在,因為數位匯流、電子商務的廝殺激烈,在整個市場的最上層,這些大廠掀起了一場腥風血雨的戰爭。雖然包括網路概念的電子商務的商機崛起不算太早,但影響力卻意外的巨大且有利可圖,彼此間的競爭與合作關係,就可謂世界戰爭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沒有永遠的戰友和敵人。


究竟,有何案例呢?我們往下看……


話說2009年有個「聯絡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歷史案例,微軟Yahoo!Amazon 攜手加入由 Internet Archive 發起的開放圖書聯盟(Open Book Alliance),來反對谷歌的數位圖書計劃。


而這故事可能要回溯到2005年,谷歌開始將大量的圖書掃描,再把圖書的電子版放置於自家網站上。在當時,美國出版商協會和作家協會認為谷歌此舉違反版權保護法一狀告上法庭。而在2008年10月時,谷歌和作者以及出版商達成和解。出版商和版權所有者皆同意谷歌將他們的書籍作品數位化,而谷歌也承諾出資1.25億美元成立圖書版權登記組織(Book Rights Registry),作者和出版商可以藉著登記作品,從圖書檔案庫的廣告或圖書銷售中抽成獲利。


然而,開放圖書聯盟,還握有的另一有力控訴則是,此項和解事實上允許了谷歌去數位化「孤兒作品」的權力。孤兒作品是所謂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只是未能找到著作權人的圖書。過去美國版權就不斷為此法律難題傷透腦筋,而此和解協議又給予了谷歌去處理它本無權使用的作品,所以對於聯盟來說當然有利。


對谷歌不利的局勢除了侵犯版權,罪名還有一條「違反正當競爭」。美國專精反壟斷法的律師Gary Reback認為,這項圖書和解「有著的深遠的影響,會對市場競爭造成不利」。


所以開放圖書聯盟也是針對公平原則來支持版權正義?我只能說官方說法絕對不是如此,喔對了,亞馬遜透過電子閱讀Kindl的熱銷來販售自家網站中的電子書,以此經營模式收到了不錯的效果;而微軟在2005年時就曾建構線上圖書館,只是基於畏懼侵犯版權的指控,微軟線上圖書館中只有收藏沒有版權的圖文書籍。

市場如戰場,合縱連橫乃兵家之技,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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