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安置身後事 留下活過的痕跡

記者/蕭如君


有沒有想過人生走一遭,能留下什麼?任何一個人,若能在辭世後保存流傳自己的故事,或許對親友來說,終將是永恆的存在。一生中各個階段的所思所為,有不少人選擇在網路上書寫紀錄自己的每一刻,然而,人離開了,故事就該自然而然的被查封匿跡嗎?


部落格是許多人收藏回憶的園地,無論是文字或影音都牽動著自己與親友的共同生命經驗。然而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任何部落格敢宣稱永遠不死,通常只要使用者經過一段時間沒有登入,系統服務端就會寫信來提醒,若無人理會就直接停止部落格的使用權。假使有一個地方能夠提供部落格永遠存活的服務,就如同現實世界中「靈骨塔」的功能,使用者在生前幫自己部落格選購「塔位」,甚至能訂定契約由子孫來當監督人,以確保服務持續提供,那麼所有的回憶就能擁有幾輩子的棲身之處,也能做為提供親友追思悼念的憑藉。


近年開始出現保存已故親友網路資料的需求,2005年一名20歲美國士兵在伊拉克殉職,他的家人要求Yahoo!交出他生前使用的電子信箱密碼,但Yahoo!的拒絕讓家屬告上法院。最後    Yahoo!在避免侵犯隱私權原則之下,將所有信件內容製作成光碟、傳統印刷兩種版本,交給士兵的家屬。 某些電子信箱服務業者則願意在收到家屬提供帳戶使用者的死亡證明書後,告知家屬登入密碼。無獨有偶,社交網站Facebook在家屬要求的前提下,願意將已故使用者的帳戶「凍結」,並調整為「紀念狀態(Memorial State)」,只有使用者確認過的朋友才可繼續觀看或留言。  


除了過世後力挽狂瀾的保存,能不能在走前規劃離開之後的牽掛呢?「Once I’ve Gone」這個網站中譯為「當我離世時…」,創辦人年紀僅三十出頭,由於母親與未滿三十歲的姐姐相繼去世,極大的悲愴讓他有了想法,因此發起這個網站讓人在生前計畫自己的身後事,還能藉由整理過去來想像對將來的期望。


事實上「Once I’ve Gone」的設計概念接近社群網站,提供個人首頁的功能,當然它的資料內容具有差異性。舉創辦人為例,他可以寫下自傳,也貼了幾張他以前的相片,還附了兩則影片。右邊欄還有「我的五個願望」,包括跑一場倫敦到紐約的馬拉松、希望變成一個爸爸、希望能到南美洲去玩。有一個區塊問:你要去哪裡,他回答天堂,另一個區塊問:若有來世,你希望變成什麼動物,創辦人說他希望變成一隻很餓的大白鯊。此外,親友還能留言對他說一些悼詞。


這輩子與多少人相遇相識,就在多少人心中有份重量,誰不渴望被懷念。離開的在網路空間留下那些活過的痕跡,活著的收藏起來彷彿親愛的他們沒有消失,所以說這樣功德無量的網路服務在將來可謂是前景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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