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說手機族不愛行動廣告 小心錯失行銷金雞母

記者/侯佳蘋


作為滲透民眾生活程度最高的裝置,手機的潛藏廣告價值一直備受各大電信業者關注,其中又以行動定位廣告(Location-Based Advrtising,LBA)能有效瞄準顧客的消費癖好,並經由消費者行動測量廣告效果,成為當紅的新創加值服務。媒體研究公司Borrell Associates即估計2010年行動廣告的投資金額將超過5億美元,約佔手機廣告整體預算的20%。


即使行動服務前景是一片看好,電信業者與廣告公司也紛紛寄予重望,但與話題熱度成反比,行動廣告發展仍是慢如牛車,目前還未能真正廣泛應用於市場。資策會FIND研究員黃競樺曾對此指出,國內手機相關產業其實都已具備相當規模,不過由於傳送的簡訊廣告內容多為與消費者不相關的訊息,在長期且頻繁的轟炸下,使得消費者對於手機廣告感到厭煩,業者若能改善「內容」與「發送時間/頻率」問題,將能提高手機定位服務的使用戶。


也許有人會質疑消費者平時已飽受廣告騷擾,是否還願意接受行動定位廣告有如間諜般隨時緊盯自己的私密動向,然而在美國確實有手機用戶願意接受手機定位服務。根據廣告公司1020 Placecast委託市調公司Harris Interactive的調查指出,在18~34歲與35~44歲的手機用戶中,各有4成與3成的消費者願意在關切的地點接受手機傳來相關資訊,而感興趣的資訊由高至低分別為餐廳、電影或活動購票、氣象、出清拍賣。


諸如此類的行動廣告服務,1 020 Placecast執行長Alistair Goodman強調應將消費者關注的品牌與時間、地點做結合,才能達到資訊服務的精神,若只是盲目發送消費者不要的訊息,只會造成消費者困擾並引起反彈。不過,光是改善訊息內容的準確性仍是不夠,對於消費者來說,易用性、費率、隱私權與許可性等因素,也都會影響消費者是否採用行動廣告加值服務。


繁複的操作程序與昂貴的傳輸費率,不但減退消費者的使用動機,更阻礙了行動市場的擴大。為了便於民眾使用,日本NTTmediacross去年推出「空電」手機簡訊服務,讓消費者看到有興趣的廣告資訊時,只要撥打廣告上的電話號碼,即可收到刊有商品相關詳細資訊的網址,透過點擊該連結即可瀏覽所需資訊。相關費用NTT僅收取使用者透過簡訊連至網址的網路接取費用,用戶不需另外支付瀏覽過程的通話費用,透過簡單與低廉的特性,NTT引領了行銷新潮流。


而在技術層面之外,與民眾切身相關的隱私權也是需要加以保障。由於行動廣告是企業主掌握用戶基本資料後在分析消費者行為,因此用戶會擔憂在不知情與未被通知的情況下,而洩漏不願公開的私密資料。對此,法國國立電腦科學與控制研究所(Inria)推出的手機互動廣告,及要求在經過手機用戶同意後,才能透過設置在街頭招牌上的發訊器傳遞廣告給消費者,而消費者也可預先選定要接收什麼類型的廣告,以此來確保用戶只會接受到希望的廣告內容。


過去總認為消費者會抵抗廣告性質的資訊內容,然而Placecast調查卻指出近9成民眾會因為促銷訊息而產生購物衝動,這代表消費者或許不若我們想像中排斥廣告,特別是當廣告內容與自身需求相符之時,反倒會勾起消費者興趣產生購物行為。若企業主能把握消費者興趣所在,並活用手機作為人們最親密生活工具的特點,未來行動廣告的效用將會引爆另一波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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