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銷誰領風騷 微網誌與部落格勝負未定

特約撰稿/Moai


拜Web 2.0熱潮之賜,大眾媒體紛紛報導新奇有趣的網站,也讓網路服務逐漸受到普羅大眾的關注,不再只是少數網路重度使用者的話題。網路服務發展之快速,從使用者的喜新厭舊程度可以窺見一二,YouTube與Facebook固然仍舊在網友的心中有重要的地位,但近期twitterPlurk這種微網誌(micro blogging)的蓬勃發展,也開始受到廣大使用者的偏愛,甚至有迎頭趕上的趨勢。部落客們更開始討論「微網誌能否取代部落格(blog)?」


事實上,「微網誌能否取代部落格?」是個大哉問!網友所關心的,是微網誌能否拉近自己與朋友的距離?創造更多話題?甚至是帶來新朋友?但企業主所關注的,則是微網誌能否取代部落格成為行銷新利器?因此,「微網誌能否取代部落格」則是要依使用者採用微網誌之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取代性。這一次,我們就以「行銷效果」為主題,讓兩者好好較勁一下吧!


企業經營部落格,主要目的有二,其一是建立使用者(或潛在消費)的社群網絡,以「朋友」的立場和身份和消費者「交心」,進而影響購買決策。其二,則是進行網路輿情監聽。運用部落格回應網友的讚美或攻擊。如何經營企業部落格已有廣泛的討論,特別是在《商業裸體革命》一書中有精彩的實例說明,故在此並不詳加描述。因為企業不只要經營部落格,更要瞭解部落客的威力!


網路聞人Mr.6推算,國內知名美食部落客艾瑪曾於3天賣出261本書。3小時內,累積近10萬元的鮑魚集購。其銷售力驚人,幾乎可媲美電視購物的銷售天后。這也說明了部落格行銷不只要和網友交心,還需要一個「被信任」的網路代言人幫產品說一句好話。部落客之所以能成為「被信任的網路代言人」,是因其在特定主題長期耕耘,透過文章發表,在網友心中留下「○○達人」形象。於是,哪怕只是「一句好話」,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這,就是部落格的行銷效果。


微網誌呢?看看Google twitter吧!Google 在twitter的帳號成立後一個下午,立即有1.6萬名訊息追隨者,現已增加到63萬名。意指Google發布任何一則新消息,下一秒即有63萬名使用者被通知。可能透過網際網路,或是直接收到手機簡訊。Business Week報導指出,twitter雖未獲利,卻已經有十家以上的新創公司提供Twitter相關的服務,被喻為後勢可期的網路界明星!


綜合上述討論,微網誌與部落格之爭,究竟鹿死誰手?


依筆者觀察,微網誌與部落格之爭並無定論,但就企業行銷之角度加以討論,「微網誌終究無法取代部落格」。首先,微網誌在「資訊揭露度」上稍嫌不足,twitter只允許140個字元的訊息發布,短短一句話似乎無法進行產品說明或推薦。此外,在「資訊傳播廣度」上,無論是twitter或Plurk均以社群的概念作為運作基礎,需要登入或註用之後,方能訂閱或回應。部份有加密的訊息更甚至需要加入對方的好友名單才能閱覽。相較於部落格的一覽無遺,確實需考量資訊傳播的廣度。


最後,「主題偏離度」更是微網誌在行銷面的一大弱勢,就筆者自行使用經驗(或許與我個人交友不慎有關),twitter、Plurk的互動多屬於哈啦、閒扯的性質。約80%的回應都是偏離主題的閒嗑牙,更是時常回應時,看看誰最能Kuso的情況。若應用於公關行銷上,很可能討論一開始就離題,甚至愈聊愈偏的情形。

基於上述觀察,筆者認為微網誌終究無法取代部落格。因為兩者作為行銷工具之定位與用途大相逕庭。微網誌最大的行銷賣點即是特有的Kuso與趣味性,例如小筆電業者發布「小筆電的100種用途快問快答」,可以想見會有「拿來當切菜砧板」、「午休拿來當枕頭」等令人發噱的網友回應。不僅塑造話題吸引網友關注、同時提昇新產品的能見度,並藉此窺知人氣指數與市場反應。微網誌與網誌並非相互取代,反而是需要截長補短的整合性的行銷規劃,才能使其相輔相成,發揮最大效用。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