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踢鐵板 垃圾郵件管理草案遭駁回

記者/葉永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6日審查「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由於司法院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是否納入「行政罰」尚未達成共識,因此退回草案並要求NCC與相關單位協商後,再重新提出。


司法院與立委認為若缺乏行政罰的配套措施,則難以對發信人有嚇阻的作用,並表示濫發商業電子郵件不只傷害個人權益,也影響到了整體的社會公益,例如電信資源濫用、損害國家形象等等。因此司法院主張公權力應介入調查並配合罰金,才能有效阻止垃圾郵件的濫發。


對此NCC表示,濫發電子郵件是否產生損害應由郵件使用者判定,「行政權」不應過度介入,而草案也包含了電信業者「暫停通訊服務」的配套措施,如果當事人要提起訴訟,NCC也會輔導受害透過財團法人以「團體訴訟」的方式追償,減少個人舉證的困難。


事實上,NCC曾經考慮過納入行政罰的措施,但考量到對濫發者的嚇阻力、訴訟程序等問題,最後決議以團體訴訟方式求償。如今法案遭到駁回,NCC勢必要考慮將行政罰納入新條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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