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洩客戶個資 法院判賠有罪

記者/盧心怡


知名網站「博客來網路書店」因內部作業處理疏失導致消費者資料外流,目前約有四百多名消費者權益受損,其中17名消費者憤而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日前(19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博客來必須賠償每人2,400元至11,900元不等。


去年11月4日、5日民眾為購買台北金馬影展套票,依循網站指示登錄博客來會員註冊,之後卻在博客來網站回覆註冊成功電子郵件訊息中,發現先前已註冊成功四百多筆的會員資料。由於博客來網站程式疏失,導致回覆電子郵件夾帶會員資料,易使有心人士竊取個人資料,嚴重損害消費者隱私。


法院判決說明指出,博客來網站為無店面零售業,並非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範圍。而其作業疏失過失責任為將資料外洩給同樣購買金馬影展套票者,並不屬於公開揭示予第三者,非屬重大過失,但仍必須負起資料外流責任。因此,判給每位受害者2,400元至11,900元不等。


消費者未來若遭受類似資料外流事件,可採取同樣之法律途徑尋求保護。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法」中規定,倘若民眾個人資料外洩,最高可索賠2,000萬元,而外洩的個人償金部分,可依現行法律規定以20,000元到100,000元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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