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廣告時代來臨 小心廣告就在你身邊

記者/蘇俊豪

因為科技的進步,現在手機除了對話功能之外還可以上網,手機成為繼電腦、電視之後,最受矚目的第三螢幕,加上現今台灣的手機持有率超過百分之百,手機已成為廣告商的兵家必爭之地。

手機廣告最大的賣點在於結合手機和廣告,相較於現存的廣告託播媒體如電視或廣播等媒體,手機行動廣告具有精準、即時與互動的三大特性。精準意指能夠針對目標消費者送出訊息,訊息的觸達率極高。除此之外,即時也是另一特點,訊息的傳送時間不用一分鐘,還能夠進行互動,對廣告產品有興趣的消費者可以透過手機簡訊或語音連線,立即跟廣告主的客服或銷售人員對話。這三大特點吸引Google遠傳電信等企業投入大量資金,可看出其所潛藏的龐大商機。

手機廣告在台灣

根據資策會例年的行動通信報告,近幾年台灣的手機普及率落在95%到105%之間,去年台灣手機廣告創下18.9億的金額,市場人士推估五年後將上看50億元,手機廣告將成為電信加值營收的下一個金礦。遠傳電信副總劉漢菁表示,台灣手機普及率早超過100%,貼身程度遠超過其他3C電子產品。手機表現形態越來越多樣化,除了文字簡訊、還有彩色動畫,甚至二維條碼等傳播形式愈來愈受廣告主青睞,以遠傳為例,目前每天至少播出100個行動廣告。

由中時和PChome兩大媒體集團所主辦的金手指網路獎,在2002年也因應潮流,特別增設「手機廣告類」獎項,分為最佳廣播式文字簡訊廣告獎、最佳互動式文字簡訊廣告獎以及最佳多媒體簡訊廣告獎三項,從此舉可看出透過手機向消費者傳送聲音、文字等簡訊廣告內容已蔚為潮流。

手機廣告國外現況

國外手機廣告同樣表現亮眼,統計資料顯示,美國2005年手機廣告市場的規模只有4,500萬美元,到2009年時將擴大到12.6億美元。除此之外, Yahoo!、Google和微軟也看準手機巿場,陸續開始推出新服務搶客戶,其中,Yahoo!已經在2006年11月推出圖像廣告,並準備推出名為「Go」的手機搜尋服務最新版本,讓用戶可以連接地圖、新聞和電子郵件。

在日本,根據統計指出,2007年手機廣告已為電信業帶進556億日圓商機,預估2011年達到1284億日圓,將成長二、三倍。從1999年,日本電報電話公司(NTT)針對手機用戶推出了 I-mode服務,使用者可通過手機收發郵件、閱讀新聞、購買機票和最新的流行音樂CD,還支援手機進行網絡遊戲和軟體下載,多樣性的功能服務吸引消費者使用,也帶動手機廣告市場的成長。2005年的調查顯示,I-mode郵件廣告點擊率高達24.3%,相較於網路的橫幅廣告點擊率只有0.5%,I-mode畫面上橫幅廣告的點擊率達到3.6%,現今日本每年I-mode手機廣告收入已超過100億日元,而Google也在2006年進軍日本手機廣告市場,企圖搶食這塊大餅!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