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社群行銷 廣告更精準有效

記者/涂漢婷

在Web 2.0時代,越來越多大型網路公司投注更多心力在人際網絡行銷上。原因在於,網路上藉著人際傳播的力量可在低成本的情況下,有效率地達到行銷宣傳的目的。許多公司藉由社群網絡來擴展顧客群的版圖,以併購或形成合作伙伴關係等方式使客群重疊,甚至讓會員主動去向其親友或其他會員散播、推廣訊息,更具說服力。

譬如在美國來說,有著每日10億瀏覽人次、以學生族群為主的Facebook就是目前最搶手的社群網站,幾大網路公司包括Google微軟都有意加以收購,Yahoo!更曾出價16億美金,但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卻無意出售。在國外,Google買下擁有3100萬用戶的社群網站Bebo、梅鐸的新聞集團(News Corp.)買下有1.7億用戶的MySpace,國內則有Yahoo!奇摩買下無名小站、城邦集團買下PIXNET等,都是希望能藉社群的力量達到更佳的行銷成果的例子。

此外,這些不同主題類型的社群網站,可網羅到不同族群的使用者,因此就能針對這些特定類型的族群進行廣告,例如無名小站、Facebook的愛用者多為學生族群,那麼目標客群為學生的廣告主就能利用這些社群網站更精確地達成廣告效益。另外再舉微軟收購新聞社群網站Digg為例,Digg提供會員訂閱、刊登新聞及投票的服務,由此可了解會員的使用習慣及喜好,而其中又以科技類新聞為主,因此行銷時採用關鍵字廣告等方式時就更能「投其所好」並達成廣告效果。

不過社群力量的應用並不僅止於社群網站而已,即時通訊軟體、線上遊戲等現在也成了備受重視的廣告媒介。例如微軟的Windows Live Messenger近日推出的MSN Activity服務,能使MSN使用者向朋友推薦並共同觀賞一些使用者有興趣的影音廣告,像是電影預告片等,由使用者主動與社群中的其他人分享資訊,這種「友人推介」的人際傳播方式更易使人接收廣告訊息。而線上遊戲平台現在也逐漸受到廣告主的關注,希望這些頗富「黏性」的社群成員也能成為有效的人際傳播媒介。

雖然與傳統分散式網路廣告相較之下,利用網路社群行銷更為精準又有效,但是否這些廣告能抓得住使用者的目光,還是得各憑本事。回歸到內容層面,思考如何引起使用者的興趣,甚至讓他們願意向其他人散播訊息,才是最根本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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