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吧!網路廣告!

記者/虞雅琪

2007年至今,我們看見網路廣告(web ad)定義的不斷變動演進。廣告商帶著靈敏的嗅覺追隨著消費者要求有趣又有用的主要心態,以娛樂性與資訊性的準則來延展廣告的新天地,如此一來手機與線上遊戲就成了最適合也最具潛力的新新廣告平台。根據國際(電腦)遊戲發展協會表示,美國線上遊戲人口將在今年度上看一億大關,而手機作為現代人的日常必須裝備使得這兩大塊的商機與重要性不言而喻。

Enpocket的執行長Mike Baker認為,手機由於其開放與充滿發展空間的特性而使網路廣告的未來閃耀著光輝,並提出在使用手機進行廣告活動時的十點注意事項:首先是注意提供產品的價值。手機是一項相當私人的用品,消費者不會平白無故自己去邀請你的品牌進駐其口袋,因此訊息的資訊性與娛樂性扮演了關鍵角色。再者,善用手機的強大整合能力。作為現代人的每日必備、使用率極高的配備,行動電話將會是所有行銷平台整合後的最終、且最適切的管道。聰明的廠商會懂得與傳統的廣告行銷途徑結合以產生最大的效益。

第三、越簡單越好。提供使用者如何操作動上網的資訊是必要的,忌諱繁複、令人費解的使用程序,一點就通(click)的使用方式最受歡迎。第四、善用廣告產業過去累積的所有成果,特別是結合電子行銷中的郵寄名單(opt-in list)。第五、別忘了手機的社交本質,是結合了溝通、炫耀、交流等多重目的,因此舉凡品牌、外表、鈴聲、提供的功能與服務的多寡都是不能忽略的,這同時也是個耕耘行動網路社群的好時機。

接著,試著將品牌行銷五步驟付諸實行,包括了”知曉、評估、選擇、購買、忠誠度形成”。七、由於手機保持暢通是它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最適合來傳遞有時間限制的訊息,其效果與可靠性是遠優於其他媒介,例如某些資訊的鬧鈴提醒唯有手機才能提供同步的傳送。第八、隨著多媒體訊息(MMS)使用者數量的大幅攀升,應配合此項特性,如螢幕大小的限制,可同時呈現文字、圖片、影音,且方便相互分享,來製作屬於手機的廣告與行銷訊息。

另外,破釜沉舟的決心是絕對需要的,如此優異的媒介特性就該搭配足以滿足消費者的內容,千萬不要讓閱聽人失望地走回頭路。最後,提供驚喜作為使用者小小鼓勵,就像大家所熟知的”再來一罐”,當初百事可樂就是成功地運用這個手法奠定了今日消費者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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