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網路成為廣告的新世界

記者/虞雅琪

2006年廣告投資額統計指出,台灣媒體廣告總投資額約1033億元,較前年(2005)衰退了2.39%。其中少數幾個能夠逆勢成長的廣告媒體分別為網路廣告(21.77%)、直效行銷廣告(15%)、廣播(11.44%)以及行動電話(12%)等。綜觀台灣整體的廣告市場,廣告傳統媒介如電視與平面媒體的廣告量逐年下降,自五年前的七成一路掉到目前的五成。同時在此期間,網路與行動電話等新興廣告媒體慢慢崛起,分食傳統廣告市場。

隨著媒體匯流的必然趨勢,廣告平台也開始滲透擴散至所有可以想像到的媒介領域中。根據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MA)在2006年的台灣媒體白皮書中所列舉之網路廣告形式:大尺寸網路廣告、隨機輪替式、固定式版位、跳出式視窗廣告、隱藏式視窗廣告、關鍵字廣告(Key Word)、內容比對(Content Match)、影音廣告(Steaming Ad)、電子郵件、破壞式廣告(Crazy Ad)、郵件廣告(eDM)。其中破壞式廣告是最能吸引閱聽人的版位,廣告效益佳也相對較貴,郵件廣告針對性別、職業、興趣等變項,更精準地鎖定其目標群眾,電子郵件靠著健全強大的使用者資料庫將廣告訊息直接送進消費者信箱之中,影音廣告則直接將電視TVC放到網頁上。在相關調查中指出,網路廣告之所以能夠異軍突起,主要原因乃關鍵字廣告受到肯定,首推Yahoo與Google兩大入口網站在去年強力推展關鍵字廣告而打下一片市場。

此週就讓我們自發展歷程與可行性分析的角度切入,並以最熱門的影音網站為例,一探網路廣告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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