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公司的希望:內容識別軟體

記者/陳以潔

web2.0的時代引領了使用者主導內容、分享資訊的風潮,另一方面卻也帶給音樂、影視公司等媒體娛樂產業不少有意無意的侵權問題,而導致許多法律上的糾紛。如今,內容識別軟體的誕生,是否能如願成為媒體娛樂產業的救星呢?!

內容識別軟體能夠識別版權內容,甚至是從模糊不清的視頻片段中識別出版權內容。這一技術能夠解決娛樂產業認為的最大問題之一,未經授權被發佈到網路上的歌曲和影片。娛樂產業在敦促網際網路公司利用此一技術過濾音樂文件和視訊片段。社交網站MySpace上週表示,將利用此系統識別其網頁上的版權內容。

但是,並非所有的網路公司都會採用這種技術。YouTube合夥創辦人就曾公開表示,他們將在去年年底開始使用這種過濾技術,但卻表示將只利用此類過濾技術識別與他簽訂內容許可權的公司的版權內容,此舉激怒了某些媒體公司,YouTube更被視為娛樂產業的絆腳石。

雖然這種技術仍不大成熟,但一些專家相信,隨著高科技的發展,秩序會比目前的混亂狀態好得多,這種內容識別技術的大規模普及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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