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數位電視難普及未來恐被菲律賓迎頭趕上

記者/楊若儀

菲律賓國家電信委員會日前(五日)限期國內各電視台於九年內,完成視訊數位化工程,以配合全球使用數位地面電視廣播 (DTTB)的趨勢。國家電信委員會表示將暫定到2015年12月31日收回所有類比電視頻道,但仍會視相關器材本或消費者端的情況加以調整。

目前菲國國家電信委員會正在準備一套管理地面廣播數位化服務的條規,未來有意提供數位之電視公司須具備全國國會廣播特許權,同時必須在菲國境內至少十省實際運作至少十五個電視台,最低實收資本額十億披索,相當於新台幣六億六千萬元。若申請之公司涵蓋面積不及十省,其最低實收資本額須達十二億披索;而尚無任何廣播網的新進業者,最低實收資本額則須達十五億披索。

反觀台灣,從2001年中嘉網路星空傳媒宣布推出亞洲第一個互動電視開始,4年多來數位電視用戶數僅30多萬戶。造成此現象的背後原因最主要為目前國內類比電視仍與數位電視並行運作,同時缺乏規範公平競爭的相關法條,地方政府對費率審查的標準不一,使有線電視業者難以跟中華電信抗衡;此外數位電視機上盒外掛也造成用戶看電視需要多個遙控器的困擾。

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在2008年1月以前,將有線電視費率的審查權,從地方回歸中央,同時開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跨區經營,關係電信業與有線電視業公平競爭的通訊傳播基本法草案何時能夠完成立法,目前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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