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成敗的關鍵點 侵權官司

記者/溫深淵

王建民用棒球讓美國重新認識台灣,說他是台灣之光真是一點也不為過。但是最近有一位台灣人也讓許多高科技業者重新認識台灣,他就是陳士駿。這位來自台灣年僅27歲的研究生,他和另一位創辦人共同創造的 You Tube 在上個禮拜被 Google 以16.5億的天價收購。這個成立一年半、員工僅有67人的公司在風光的被收購之後,是不是就像外界所評估的一樣一飛沖天,恐怕還有許多要考量的因素。

You Tube本質上是一個網路的公共空間,他本身不提供任何服務,他只是提供一個地方讓網友們自行創作的影片得以上傳跟大家一起分享。像是「西班牙靈異撞車事件」或是紅遍港台的「巴士大叔」都是在這裡聲名大噪的。當然,如果你放的是自己創作的影片那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你放的是有版權的音樂錄影帶或是電影預告片那你可能就要面臨侵權官司的問題。

當然,在茫茫網海中要抓到上傳影片的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於是You Tube這個平台就成了最醒目的標的物,尤其是在被Google併購之後,恐怕難逃侵權官司纏身的麻煩。美國一位分析師甚至說,之前沒人注意You Tube是因為當時它沒錢。現在被Google併購之後,預料將有多如牛毛的官司等著處裡。

You Tube自己也知道自己的缺點,因此想出許多方法讓自己免於侵權的爭議。例如You Tube採取一種技術,讓版權擁有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讓有版權的影片繼續在You Tube上播出。You Tube也嚴格執行內容管理,一但發現侵權影片,立刻刪除。另外,You Tube也將上傳影片的長度限制在十分鐘以內,避免電影或電視內容出現在You Tube上。對You Tube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和各音樂公司達成協議。就在You Tube宣佈將被Google併購之後,立刻有數家媒體找上You Tube和Google共同協議如何在這個平台上提供有版權的影音內容。其中包括新力 CBS 、和環球等全球性的媒體集團。最有趣的是,環球音樂先前才嚴正抨擊You Tube對版權的傷害,但顯然環球自己也知道,這股潮流不可擋,與其讓You Tube變成敵人,倒不如與它共同創造願景。

還記得數位音樂出來時,唱片公司視之為洪水猛獸,他們認為數位音樂會是摧毀唱片市場的新品種盜版。但事實證明,數位音樂不是摧毀音樂的怪獸,他只是讓音樂以另一種形式繼續存活。或許You Tube和唱片公司還沒找到一種共榮的方式,但總有一天這種經營方式會改變你對舊有媒體的想法,差別只是在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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