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與香港電訊盈科合作

記者/楊又青

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十一日表示,中華電信將與香港電訊盈科簽訂合作意願書,在中華電信MOD平台上經營頻道。

由於各家有線頻道的集體抵制,以及NCC(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認為,官股股權高達四成八的中華電信違反了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所以裁定中華電信必須將原有經營的MOD開放為一般媒體平臺,不可以自行經營平台上的頻道;且此項裁定將於年底(2006)正式將中華電信MOD轉為媒體平臺。

為突破經營困境,避免已經投入的四十億資金化為烏有,中華電信決議將與電訊盈科籌組新公司,共同經營頻道業務。此一合作模式,除了避免投資的損失外,也是因為在中華電信與NCC的協議中,僅僅針對MOD的技術平臺上做了明確的協定,但是在營運面上,仍舊是採取模糊的作法。例如,依規定中華電信不可以經營頻道,但是可不可以重新設立公司來經營業務,以及合作對象的資金背景如何認定,都還必須跟NCC協商洽談。

NCC表示,關於電訊盈科是否屬於陸資的認定,必須交由陸委會認定。至於依現行的規定來看,的確沒有說明中華電信是不是可以合資設立新公司來經營頻道,所以這部份仍須開會決定。

由於尚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中華電信表示,年底前與電訊盈科簽訂合作契約的可能性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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