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s:我不是垃圾!!!

記者/夏希瑩

You got a mail!”每次打開Email信箱聽到有信件敲門了,都會趕快想確認是不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要接收,或是有遠方的親朋好友捎來隻字片語,但常常打開信箱看到的都是「你有減肥的慾望嗎?」、「你想賺錢嗎?」等無聊的垃圾郵件騷擾,還必須要花時間一一的殺掉這些信函,讓人懊惱的要命。

根據蓋洛普(Gallup Organization)的調查研究顯示,電子郵件是美國網路使用者最常用的網路應用,其次是搜尋資訊。電子郵件已成為廣受歡迎的溝通工具,然而它的猖狂卻也嚴重分散了網友對郵件的注意力。隨著網友對垃圾郵件的反感日升,想透過物美價廉的廣告行銷新興通路的廠商,是否可達到預期的效果?

電子郵件具備多重特性,快速、即時、便宜、可影音同步呈現、可一次傳送給多人等,成為網友最常使用的殺手級應用。跟傳統的傳播工具相較,電子郵件是一個物美價廉的傳播工具,其發展亦威脅到許多產業,包括傳統郵務、電話語音服務、電視平面媒體廣告市場等。

因為電子郵件的方便性與操作門檻低,任何人只要懂得使用網路、收集到所需的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對陌生的接信者進行「強迫推銷」。許多調查指出,在未經同意下傳給網路使用者的電子廣告郵件會造成收信者反感,多數網路使用者對未經同意而寄送的電子郵件都當作垃圾郵件,甚至連主旨看都不看就刪除,還將發送者列入封鎖名單,造成無效電子郵件的產生。

不過、一家網路廣告指標機構Double Click的調查指出,網路使用者對授權同意寄送的廣告郵件接受度卻相當大,並對某些類型的郵件相當歡迎。該調查訪問過去一年中曾上網購物的美國網路消費者,問到他們比較願意網路商店用哪種方式與他們接觸,78%表示較喜歡商店透過經同意授權的促銷廣告電子郵件與之聯繫,相對的,僅有17%表示傾向收到傳統郵寄方式的廣告郵件。另外,調查進一步指出受網路使用者歡迎的電子郵件類型,調查發現網路使用者最歡迎的電子郵件是網路商店的優惠廣告,其次為當地零售商或餐廳的優惠廣告。

電子郵件雖然是快速接觸大量消費者的一個新興管道,但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下貿然寄送廣告郵件給網路使用者並不是一個受歡迎或有效率的行銷做法,但是這並不表示電子廣告郵件不可行,只要先取得網路使用者的信任與同意,再進行傳送的電子廣告仍會被接受且也較有效果。

Emailcash市調網藉著網站流量賺取廣告費,也就是「流量換現金」,適用於網站主,作法是將廣告商提供的廣告置放在網站上,當有訪客點擊時,就可以收取佣金。此類「許可式行銷」的意涵為透過給予網友一定的好處,讓網友願意主動回覆廠商的電子郵件廣告、問卷,或是線上購物,解決過去廠商電子郵件廣告都被當成垃圾郵件的窘境。可以得到網友對網路問卷、網路廣告的正面回應,讓網路和電子郵件行銷成為有效率的溝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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