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商店不交營利登記 國稅局四月起準備開罰!

記者/黃巧筑

國稅局要求網路商店經營業者須於限期內提供網域登錄營業人資料,以利稅捐稽徵業務進行,三月底前若不提供將開罰,對此業者基於侵犯隱私權之虞深感不滿,拒絕提交業者資料。

由於電子商務於近年愈發盛行,卻缺乏適切的法令規定進行管制,政府勢必得有所行動,目前朝網路商店與網路拍賣分別向業者索取營業相關資料,前者以「.com.tw」商店為主,後者則以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六萬元以上、或銷售勞務三萬元以上為主,業者若未依規定於三月底前提交,將依稅捐稽徵法被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可是現在另有爭議,目前只能針對在國內申請網址的業者徵稅,在國外註冊者而網址非「.com.tw」之業者成為漏網之魚,同時從國外網路商店進口的商品該如何課稅又是一項問題。另一方面,網路業者擔心提交個人資料,隱私權可能受到危害;財政部官員則表示,由於此次索取的是網域登錄營業人資料,並非消費者交易紀錄,侵害隱私權疑慮不大,而且稅捐稽徵法優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在法律上亦無違法問題,因此業者不得拒絕財政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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