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音樂軟體可望相容 iTunes不再獨大

記者/黃巧筑

法國國會21日以296比193票投票通過一項著作權草案,目的在促使各種格式或來源的數位音樂能以不同播放程式播放,讓AppleSonyMicrosoft等共享專利著作權保護系統(proprietary copy-protection systems)所帶來的利益,並提供消費者線上下載音樂時能有更多選擇。此議案將於未來幾週上呈法國參議院以獲通過成為正式法條。

目前大部分線上音樂商店將消費者侷限於其本身的下載系統與硬體配備,以Apple iTunes與iPod為例,Apple在全球線上音樂市場具主導地位,據統計,iTunes在某些國家的數位付費下載服務擁有70%以上的佔有率,自三年前發行以來,已銷售超過十億首歌曲。

法國會指出,專利著作權保護的技術不應限制各種軟硬體系統間的互通性,此法案將促使Apple研發與其他競爭者具相容性的音樂下載配備,否則將必須退出法國市場。而針對法國的決定將影響競爭者如Sony與Microsoft在線上音樂服務的推動情況,Apple沒有任何意見。

此著作權法案亦規定,民眾若於家中進行音樂或電影的盜版行為,將科以26到104歐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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