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來?談購物網站標錯價事件

記者/黃伸閔

記得前年,有人在拍賣網站上,拍賣獨棟民宿,為引起網友注意,以1元起標來吸引網友競標,當多數人當它是個宣傳廣告,但一位「純真」的婦人,卻認為真是一件好康的交易,於是出比起標價高10倍的價錢-10元。競標結束,該名婦人以10元得標,但事後提供商品的賣方卻不認帳:「怎麼可能賣10元,大家都知道是宣傳!」最後辯稱自己不熟悉拍賣設定而取消交易,雙方鬧上法院。

別以為只有不懂電腦的「阿桑」會搞錯,知名企業、知名購物網站也會弄錯。最早知名的案例是惠普HP的印表機,將新加坡幣錯打成台幣,價差高達十幾倍;另外,飯店業的金典酒店也在測試網頁時,將原價3000多元的房間標錯成5塊錢,讓半夜不睡覺的民眾撿到好康,下手狂訂了1百多間房間,這些企業都以認賠出售,以保持企業形象。

PCHome發生的烏龍則是將冬蟲夏草蜆精錯標成2元一組,在網友相互走告之下,短短兩個小時竟被訂下了1800多組,而PCHome卻以:「手工機制難免有誤,網友不能有『趁人之危』的習慣。」並以六年來只有出錯過三次,機率已經很低,最後以送半打蜆精給下標的網友作為補償。

到底交易能不能取消?這些案例共同的特色就是和原價相差極大,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標錯價,相信民眾都能了解這是設定出錯所致,搶購的網友大概也心知肚明,這個好康來得有點不尋常,但說趁人之危卻也太過份,畢竟這是交易的公共空間,就應善盡價格確認義務,而非錯怪民眾有趁人之危的舉動,難道要民眾也要將標錯價當成理所當然的廣告手法?從法律觀點來看,網路交易是屬於已經要交易的「邀約」,還是刊登廣告式的「引誘邀約」,當中還存在著討論空間,畢竟,網路世界的「銀貨兩訖」存在著時間差,給了錢,不見得拿得到貨;給了貨,也不見得拿得到錢,如果真的要吵,那要只能等著法院的判決了。

網路世界的交易較現實世界容易存在著不認帳事件,但企業和個人經營的差別就是風範與信用。個人可以賴皮,之後消失於網海當中,以另一個帳號另起爐灶,但是企業需要永續經營的品牌信用,雖然六年當中幾次錯誤可能對企業短期沒有傷害,但往後對於標錯價的事件探討,不守信用的處理態度,卻成為永遠談論標錯價事件的負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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